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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日报/2024 年/11 月/12 日/第 002 版要闻
“ 检察蓝” 扮靓乡村振兴新图景
本报记者 郝志臻 通讯员 代英
春种秋收,夏长冬藏。行走在河湟大地,乡村正悄然发生着变化, “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的新图景渐行渐近。一幅幅美好景象的背后,都有一抹亮丽的“ 检察蓝” 在舞动。
近年来,海东市检察机关精准把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新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保护耕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 三农” 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的要求,持续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各项服务工作,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奋力书写乡村振兴答卷。
公益诉讼守护耕地保护红线
粮食安全是“ 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海东检察机关坚持以“ 修复生态、保护公益” 为出发点,着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等情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30余件,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
不久前, 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村民张某某等三人以盈利为目的, 在明知未经审批和办理 《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占用 1.08 公顷农用地开采砂石,致使耕地大面积损毁,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就此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审判阶段经调解后,三被告自行恢复农用地 1.08 公顷,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已种植农作物,自行承担土地鉴定费并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生态最终得以修复。
耕地保护是基础的民生工程,事关百姓“ 钱袋子” 和“ 米袋子”。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违法占用耕地损害耕地资源、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全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百姓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