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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支撑。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明确要求,在发展方向、主体培育、平台搭建、体系建设、宣传示范等方面都作出过重要指示。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X中央的有力支持和部署下,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持续扩面提质,服务主体日趋多元、服务领域日益扩展、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据农业农村部统计,2024年全国有109.4万个经营性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年服务面积超过21.4亿亩次,其中服务粮食作物面积16.1亿亩次,服务小农户9400多万户。服务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数量占比超八成,形成了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发展格局。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这既是对历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的巩固与延伸,也是对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的回应与践行。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还面临诸多难点和挑战,如部分服务组织存在大户偏好,开展服务时要求有最低作业面积或服务面积价差;先进要素引入有待提速,生物技术、数字技术等尚未大规模推广应用;服务体系与生产结构供需失衡,对经济作物、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打造等特色领域和个性化环节的服务相对缺乏;区域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等。实现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这一目标,要深刻理解“质”与“效”的核心内涵。“质”指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质量,意味着要提供更加专业、精准、符合农业生产实际和现实需要的服务,重点是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品质、标准和水平。“效”指增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效益,重点是要让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业带来更加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贯彻落实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要求,要以公平公正为前提、以科技装备为支撑、以多元高效为目标、以政策项目为保障,确保服务获取便捷、类型多样、执行规范、价格公允、机制健全。具体来说,要从提升农业生产力、完善农业生产关系、加强服务供给能力、支持服务小农户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