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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治报/2024 年/12 月/30 日/第 003 版特别报道
朔州市应县司法局 以法治为引领 构建多元化矫正体系
本报记者 郭亚红
社区矫正是一项集监管、改造、教育、帮扶于一体的系统性工程。在实践中,朔州市应县以法治为引领,不断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和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社区矫正对象个性化矫正;强化社区参与,构建多元化矫正体系;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打破了传统的单一学习教育模式,深度契合个体差异,化被动为主动,进一步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近年来,应县司法局采取“ 社矫+N” 的监管、“ 必修+选修” 的教育、“ 线上+线下” 相结合的模式,认真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两大职能,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努力构建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县级社区矫正模式,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
打造“ 社矫+N” 监管模式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 管的住” 是社区矫正的底线,应县司法局积极探索“ 社矫+N” 监管新模式,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坚决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 社矫+检察” 模式。主动邀请检察机关监督指导,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利,夯实社区矫正监管基础。应县司法局与应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发《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审批流程与监督管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应县司法局不断加强与公安、村(居)委、律师、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等多方联动,有效促进监督管理及教育帮扶工作。
今年 3 月,金城镇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入矫后思想态度仍不端正,改造不积极,该局司法干警积极主动下乡联动其家人和村委会共同对其进行了单独的思想教育,并获得了其家人的支持,共同携手做好监督工作,帮扶矫正对象更早地回归正常生活,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