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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日报/2024 年/12 月/28 日/第 A02 版要闻
培优培育“ 法律明白人”
——市司法局推进法治理念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纪实
韶关日报记者 刘璐 通讯员 韶司办
近年来,市司法局围绕推进“ 1+6+N”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村(社区)“ 法律明白人” 培养工程,实现每村(社区)不少于 4 人的培养目标,有效发挥政策法规“ 宣传员”、社情民意“ 信息员”、矛盾纠纷“ 调解员”、法律服务“ 联络员” 作用,形成队伍结构合理、培养机制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的村(社区)“ 法律明白人” 工作体系,为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聚焦“ 选优”,夯实基层基础
“ 作为村委干部,我要带头参加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当好善于化解矛盾的‘ 调解员’ 、辅助基层治理的‘ 服务员’ 、参与依法办事的‘ 引导员’ 。” 曲江区司法局在安排每个村自荐、推选“ 法律明白人” 时,从事调解工作 22 年的沙溪镇窝子村委干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丘水养积极报名。
“ 法律明白人” 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并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 法律明白人” 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带头人,选好法律服务人才是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
韶关市严格选拔标准,优先从村(社区)“ 两委” 成员、“ 五老人员”、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等中遴选培养对象,择优选择法律素养、道德品质、个人修养高的人员为初选对象,经县镇村三级层层把关审核。目前全市共培养“ 法律明白人” 6227 名,其中X员 5198 人,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