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云南日报/2025 年/1 月/26 日/第 003 版要闻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 年 1 月 19 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光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
出意见。
2024 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省委和最高检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入开展X纪学习教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
一、坚持以维护安全稳定为首责,推进平安云南建设
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检察责任,以“ 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扛牢强边固防ZZ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全链条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违法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 8567 人。制定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指引,起诉偷越国(边)境、走私、赌博、毒品等跨境犯罪 10077 人,同比下降 9.81%。围绕影响军用机场净空安全、军用土地被占等问题,曲靖、大理等地检察机关联合昆明军事检察院开展涉军设施保护专项监督,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44 件。
依法坚决严惩严重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 257 人。起诉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 盗抢骗” 等犯罪 13040 人。对 17 起发案二十年以上的命案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
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制定云南检察机关深化新时代“ 枫桥经验” 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25 项工作举措。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收到群众信访 21047 件,7 日内程序性回复率 100%、
3 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率 99.8%, 涉检信访、涉检重复信访数量同比分别下降 24.3%和 50%。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 856 件。组织开展检察听证 3382 场次,促成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和解 229 件,向 1932 名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2287.23 万元,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渡难关。
积极促进边疆社会治理。持续落实省委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部署,通过以案释法、出庭公诉、“ 点单式” 普法课等形式,强化精准普法,一体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和命案防控,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基础。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
85.04%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 98.11%。协同落实办理“ 醉驾” 案件的意见,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 19237 人,起诉 17775 人,同比分别下降 43.25%和 14.28%。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462 份,助推建立长效机制 110 个,促进诉源治理。
二、坚持以服务发展为中心,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
坚持X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聚焦“ 三个定位”,锚定“ 3815”
战略发展目标,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促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 检察护企” 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
第 1 页 共 5 页

法权益。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 1865 人,挽回经济损失 2.02 亿余元。开展涉企不动产执行专项监督,以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为重点,监督纠正“ 小过重罚” 等案件 28 件。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 厅局长坐诊接诉” 的要求,三级检察长接诉涉法涉诉企业 219 次;与省工商联共同制定“ 开门问企”“ 送法进企” 等十项措施,坚持“ 有呼即应、无事不扰”,深入企业走访 1330次,帮助解决“ 急难愁盼” 问题 390 个。
依法保障绿色发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1691 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2116 件。深化跨区域“ 联治”,协同四川、广西、重庆、贵州等 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对长江、珠江、万峰湖等大江大湖开展湖面岸上一体保护、流域上下协同治理。针对全省珠江流域养殖污染问题,统筹 5 个州市检察机关一体履职,立办案件 132 件,推动非法网箱养殖、禽畜养殖等污染整治。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起诉危害野生动植物犯罪 344 人,加大对哀牢山、无量山、高黎贡山、苍山洱海、南滚河等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司法保护力度,立办滇金丝猴、古茶树等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386 件。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开展“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 专项行动,推动治理集镇垃圾、污水排放等问题。守护耕地保护红线,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 213 人,办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整治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89 件。加强对地理标志、传统品牌和老字号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立办“ 普洱茶”“ 石屏豆腐”“ 诺邓火腿” 等地理标志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16 件。楚雄州检察院加强对绣娘、绣企、彝绣文化产业的法律保护,“ 彝绣花开” 检察文化品牌荣获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服务辐射中心建设。推动建立“ 双段长+双检察长” 工作机制,针对铁路沿线环境污染、危害铁路安全、文物保护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127 件。磨憨检察室已全面承担起服务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检察职责。 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被确定为 “ 南亚东南亚检察培训交流特色教学示范基地”。接待泰国、韩国、法国、古巴等国家司法检察代表团来滇培训访问。承办中越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第三次会晤,双方在加强边境地区司法协助、打击跨境犯罪等方面增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