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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日报/2025 年/4 月/24 日/第 007 版平安许昌
高质效履职促稳定 高水平服务护发展
——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助推社会治理高效能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梁亚莉
核心提示
检察机关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
要体现。
近年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从ZZ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维护和谐稳定、防范重大风险、增进民生福祉等领域充分发挥作用,竭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先后荣获“ 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全省新时代‘ 枫桥经验’ 先进典型”“ 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 等称号。
心之所向是初心,行之所往是担当。鄢陵县人民检察院X组书记、检察长郭亚峰说,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该检察院将牢牢把握高质量服务保障河南省委“ 四高四争先”、许昌市委“ 两融五城四跃升” 总任务,围绕鄢陵县委中心工作,以“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为基本价值追求,更加自觉把检察履职融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守正创新、务实重干,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用好检察建议 以苦口良方治未出之疾
检察建议是实现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方式。
一直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 抓前端、治未病”,紧盯社会治理痛点、难点,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2024 年,该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集资等案件时发现,不法分子利用“ 空壳公司”“ 幌子公司” 实施违法犯罪,严重损害合法市场主体利益。顺此线索,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进行 “ 线下摸排”, 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 “ 线上比对”, 发现 2 家 “ 空壳公司”、
4 家“ 幌子公司”。对此,检察官深入分析,认为这些公司的出现,与有关部门在市场主体注册环节审查不严格、经营中动态监督不到位等有密切关系。在形成专项调研报告的基础上,该检察院于去年 11 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从源头管控、事中监管等方面采取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接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全盘采纳,及时发起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域内 4.8 万余个市场主体展开全面排查。办案检察官采取部门协同、质效跟踪的方式跟进监督,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多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其中,不少犯罪背后有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影子。2024 年,该检察院检察官对近 3 年来办理的 12 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进行总结,发现通信行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深度研判后,该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 3 项具体工作建议。接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四大运营商召开协调会议, 部署进行行业整顿。 各运营商采取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员工信息安全技能培训等针对性措施强化行业监管,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上了一道“ 安全锁”。
据了解,2020 年以来,该检察院先后制发各类检察建议 338 件,促进有关部门和行业加强食药安全、环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涉贷管理等方面的治理。检察建议发出后,该检察院依托“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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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联动” 机制,采取召开联席会议、推进会议等形式,与被建议单位强化联动,同时开展“ 回头看” 等工作,持续跟踪监督建议落实情况,真正实现了“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的社会效果。其中,1 件涉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建议被评为“ 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