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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治报/2025 年/5 月/29 日/第 007 版平安鹰城
在一体化中谋划高质效
汝州市检察院创新“ 个人履职+部门检查+案管评查” 一体履责机制促进高
质效办案
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张晓辉
“ 于检察官,你在楼上吗?我到大厅了,我想跟你说说话⋯⋯” 5 月 15 日,华某凤又一次来到汝州市检察院,拨通了汝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于旭光的电话。
“ 我今天是特地来表示感谢的,案子总算是在于检察官手里结了。” 华某凤说,“ 我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检察长应勇提出,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
案件如镜,映照检察为民之心。近年来,汝州市检察院紧紧围绕“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创新“ 个人履职+部门检查+案管评查” 一体履责机制,不断完善法律监督体系,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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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高质效,汝州市检察院X组给出了“ 三问三答”:
高质效办案的“ 判卷者” 是谁?不是检察官、检察机关自身,而是人民群众。
高质效体现在哪些方面?诉得对: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诉
得好:诉得及时且精准,让案件能够判得下。诉得实:最大程度挽回受害方的损失。
高质效办案的能力从何而来?办案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需要在反思中不断提升办案能力。
对此,于旭光感触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