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更多写作资料+ 微信: 【会员享300g最新资料/每天稳定更新】
晋中日报/2025 年/4 月/7 日/第 003 版晋中检察
检妇联动齐发力 更好守护“ 她” 权益
本报通讯员 王彦玺
近年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秉持“ 司法为民” 理念,与灵石县妇联紧密携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探索创新,以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监督,为妇女权益保驾护航,共同绘就“ 她”权益保护的美好画卷,为妇女撑起一片权益保障的法治晴空。在连续多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并有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于今年 3月摘得“ 晋中市三八红旗先进集体” 荣誉。
强化协作机制
凝聚权益保护合力
为确保协作顺畅,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制定并签署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促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明确双方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协作方式及工作流程。从日常联络、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宣传联动等方面,搭建起常态化沟通协作平台,设立专门联络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典型案例等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协作机制高效运行。
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共建线索移送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县妇联依托基层组织网络和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收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线索,同步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迅速对线索进行评估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将案件办理进展和结果反馈给妇联。同时,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线索,也及时移送妇联,便于其开展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工作。在办理一起女职工劳动权益纠纷案件中,妇联在接到女职工反映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迅速介入,通过调查取证,依法向用人单位制发文书,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最终帮助女职工成功追回拖欠工资和应得经济补偿金,有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聚焦重点领域
精准发力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