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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2025 年/5 月/16 日/第 T04 版理论
企业税务合规行政监管激励机制研究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财税法学研究所 李晓钧
摘要:在税收征管全面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我国企业税务合规正经历由被动响应向主动治理的深刻变革。本文结合税法规范与实务动态,系统揭示现行行政激励机制存在的困境:首先,建筑、跨境贸易等领域合规标准界定模糊,导致激励政策空转;其次,传统激励工具局限于自查补税从轻处罚,难以适配数字经济下风险防控需求。本文通过国际经验对比,研究提出“ 立法—机制” 协同路径,构建实质治理型税务合规生态,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提供制度性保障。
关键词:企业税务合规现状;问题分析;比较法考察;建设路径
一、引言
我国税收征管行至 2025 年,全国数字化税务的进程正在稳步推进。在企业税核查日趋规范严谨以及企业税务合规激励方式与范围不断扩展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税务合规也正在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当前,我国对企业税务合规中的行政监管激励手段做出了新的调整,通过考量当前机制在企业税务合规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解决税务监管不严的实务问题,对推动我国企业税收法律规制研究领域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二、企业税务合规的理论分析与现状
(一)企业税务合规的理论分析
企业税务合规,作为企业合规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活跃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税务合规实质上是对国家税法规范与企业税务实践之间进行的制度化调整与适应,这一过程既体现了对规则的严格遵守,也蕴含着对风险的精准把控。[1]从结构层面来看,税务合规的内涵远比传统的税收遵从要丰富得多。它不仅要求企业完成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这些基本的实体性义务,更要求企业建立起一套涵盖税务风险识别、内部控制流程优化以及合规文化培育在内的完整体系。
税务合规的特征同样鲜明且多样。首先,税务合规呈现出一种动态化的治理特征,税务合规灵活应对诸如常设机构认定,使企业建立起一套动态的合规审查机制;其次,税务合规还具有价值创造的功能,现代合规已经从单纯的“ 消极防御” 转变为“ 积极治理”。通过优化交易结构、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务合规不仅能够帮助企业降低法律风险,还能实现税负的优化。[2]
(二)现行企业税务合规行政激励机制的问题
1.税务合规标准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