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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报/2025 年/4 月/4 日/第 014 版税务筹划
筑牢网络直播行业税务合规防线
本报记者 张衡
4 月 1 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 5 起税务部门查处的偷逃税款案件,其中 1 起为网络主播乐传曲偷税案。网络主播偷逃税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
作为数字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新兴群体,当前职业网络主播的数量已经突破 3800 万。但网络直播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行业规范、税务合规等方面的问题与风险,触碰依法纳税的底线。
2024 年,税务部门对 169 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 8.99 亿元,并公开曝光 10 起网络主播涉税违法典型案件。
现行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四种偷税情形: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从公开曝光的案例看, 隐匿收入和虚假申报是近年来网络主播偷逃税款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