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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汉)/2025 年/5 月/12 日/第 002 版要闻
以法治之力破解农田水利“ 最后一公里” 难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解读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康颢严
2025 年 5 月 1 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正式施行。作为自治区首部系统规范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聚焦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护等关键环节,以法治手段破解新疆农田水利发展的“ 最后一公里” 难题,为保障新疆农业稳定发展、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法规与实践的“ 双向奔赴”
为何专门出台这部地方性法规?
2016 年《农田水利条例》施行,建立健全了农田水利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2018 年全国机构改革后,原水利部门负责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体移交农业农村部门,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由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建设,建成后移交乡镇或者村级运行管理。
然而,水利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存在建管权责划分不清问题,水利部门负责大中型灌区骨干渠系(干渠、支渠)的建设与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只对项目区的田间灌排工程进行建设,导致斗渠的建设与管理出现“ 两不管”“ 两不靠” 的“ 建管真空” 困境,即建设和管护中,农业农村部门不直接管、水利部门管不了,靠不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也靠不上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更多写作资 料+微信:】
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产区,农田水利的支撑服务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农业灌溉保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亟须解决。 2020 年, 自治区水利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借鉴其他省份地方性法规的先进经验, 通过实地调研和多部门征求意见等方式, 起草了 《条例 (送审稿) 》 ,经自治区司法厅审修后,2025 年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