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云南日报/2025 年/6 月/26 日/第 005 版人大
省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完善机制 丰富形式 彰显特色
本报记者 郎晶晶
立法是法治的基础,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近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丰富立法形式,用“ 大视野” 筑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以“ 小切口” 立法彰显民生温度、解决发展难题,制定“ 严标尺” 提升立法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地方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会员享受50万+最新公文资料 ,日日更新
紧扣主题主线
打造民族立法“ 云南样板”
在云南, 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 省人大常委会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ZZ任务,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高质量抓好民族立法工作,助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前列。
——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推动依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指示要求。组织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推进工作。
——出台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的决定》,探索在全国率先建立立法工作机制,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指导宁洱县开展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立法工作, 审议批准相关条例, 促进各族群众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心间、融入血液。
——批准红河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德宏州傣医药条例,助推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批准大理州弥渡民歌保护传承决定、剑川和漾濞 2 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维西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