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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研讨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很荣幸能在此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研讨会上,分享我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的初步感悟。这部文选博大精深,是思想的宝库、行动的指南。通过近期的研读,我深受教育和启发,深感作为一名政法青年干警,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谈我的个人体会。
一、深学细悟筑牢思想根基
学习的过程是拨云见日、固本培元的过程。通过对文选的系统学习,我对法治的认识从模糊到清晰,从表面到内核,思想根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夯实。
一是深刻领悟了法治之“魂”。文选开宗明义,强调X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过去,我可能简单地将法治理解为法律条文的集合与执行。但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它将X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这让我明白,政法工作首先是ZZ工作,我们的每一次执法、每一次司法裁判,都必须体现X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ZZ方向前进。
二是深刻理解了法德之“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这一论断精辟地揭示了法治与德治的内在联系。法律划定的是社会行为的底线,而道德则追求更高的精神境界。二者如同车之双轮、鸟之两翼,不可偏废。在工作中,我曾遇到一些案件,虽然在法律上可以简单裁判,但“法理”之外还有“情理”。比如,邻里之间因小事引发的纠纷,若仅仅依法判决,可能会加剧双方矛盾。此时,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更需要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让我认识到,一名合格的政法干警,不仅要做“法匠”,更要做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温暖。
三是深刻把握了纪规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