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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启华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查组对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查组听取了全市两级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沙洋县法院、掇刀区法院案件审理、诉讼服务、民法典普法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法院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大ZZ任务,制定学习贯彻民法典实施方案,将民法典纳入X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强化学习教育。以领导带头学、突出重点学、专题辅导学、线上线下学、理论调研学为抓手,推动民法典学习走深走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武汉大学教授为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协会和人民调解员讲授民法典,增进了对民法典的理解认识。京山市法院围绕民法典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组织调研,干警谢冰斌撰写的人身保护令相关论文获评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三等奖。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各级法院通过各种媒体、“巡回法庭+庭前普法”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活动200余次,发放普法资料1000余份。沙洋县法院开展“法官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7家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及时化解经营风险。
(二)强化法典适用,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质效。全市法院深刻领会民法典新理念新精神新原则,准确把握民法典施行后的新旧法律、司法解释衔接问题,在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加大法典适用力度,有序推进民法典贯彻落实。2021年元月至今,全市法院共办理民商事案件27360件,适用民法典办理案件19828件,占比72.4%。一是加强人格权益保护。京山市法院在审理京山某小区业主诉物业公司一案时运用民法典规定,认为业委会行为构成了对物业公司名誉的损害,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双方均认识到错误当庭和解。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通过优化“三合一”审判机制、坚持调判结合、引导类案举证抗辩等措施,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