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关于推进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的XX大精神,按照县委政法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要求,有效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法治XX,现就推进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完善X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实现基层社会矛盾问题“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二、建设目标
镇平安吴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主体主责作用,着力打造以“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等科技应用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平安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重点任务的综治中心。全镇两级综治中心纵向上层级清晰、定位明确、指挥高效,横向上有效整合本镇各相关部门资源,实现运转规范、衔接有序、配合有力,构建平安联创、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一体化工作格局。
202X年8月底前,镇、村两级要全部完成综治中心建设。
三、建设标准
1.名称标识。镇综治中心名称为“XX镇综治中心”;村综治中心名称为“XX村综治中心”。
2.场地要求。镇综治中心可根据实际在镇集中办公区域或就近独立设立,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平方米;村利用村两委会活动场所等进行建设,面积原则上不低于40平方米。
3.人员构成。镇综治中心主任由镇X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镇政府镇长和镇政法委员兼任,专职工作人员2至4名。村综治中心主任由村X组织书记担任负责日常工作,依靠村两委人员、驻村民警、治保干部、网格员、调解员等社会工作者和平安志愿者做好相关工作。
4.功能设置。
镇综治中心应设立“三室一厅一中心”,即:矛盾调解室、公共服务室(依据实际提供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综合协调室、群众接待大厅、社会治理指挥中心。
(1)矛盾调解室:为品牌调解员、各类调委会提供工作场所,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2)公共服务室: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心理辅导人员,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由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3)综合协调室:负责综治中心日常事务,对入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指导督导、考核推进中心各项工作;牵头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推动解决涉及跨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
(4)群众接待大厅:综治中心应在大厅设立6-8个服务窗口,整合承担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等职能的有关单位入驻。根据矛盾问题多发领域实际情况采取常驻、轮驻或随叫随驻的方式开展工作。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提供专门场所开展工作。
(5)社会治理指挥中心:负责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分析研判辖区治安形势,为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依据;接入“雪亮工程”及辖区全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推进视频监控建设联网一体化工作;推动各部门信息共享,汇聚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各类数据,构筑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工作格局。发挥综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