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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问题及对策分析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基层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关键事项。近年来,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不断强化自身的应急管理能力,通过实战化演练、细化应急管理任务与责任分工等方式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夯实了基层政府应急管理基础。然而,由于基层生产生活状况的复杂性,以及基层政府应急管理认知的差异,部分政府机构、部门和人员的应急管理能力仍然偏低,不利于应对突发事件。基于此,有必要对现阶段基层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以补齐能力短板,真正落实好基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
一、基层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应急组织体系碎片化
基层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有赖于各机构、部门和人员的协同。但是,部分地区存在应急管理权责分配与基层地区特殊治理结构错位的情况,导致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呈现出碎片化状态,影响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同。首先,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部分乡镇(街道)仍沿用合署办公的模式,未单独设立应急办公室。而设置应急办公室的乡镇(街道)则存在应急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难以实现应急管理全域覆盖的问题。其次,权责边界模糊。部分乡镇(街道)存在传统社区组织、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重治理单元并存的现象,使得灾害信息上报、突发状况下避险转移决策等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主体不明、流程衔接不畅等问题,影响应急响应的时效性。最后,部门间协同机制不完善。由于缺乏统筹协调,县乡政府的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关键部门之间缺乏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机制,导致不同部门之间围绕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进行的形势研判和集体协商行动缺失或者滞后,影响应急管理问题的发现和处置。
(二)专业能力薄弱
突发事件对应急管理人员的生理和技能要求都比较高,而部分基层政府的应急管理队伍在专业结构、实战能力、职业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难以完全满足复杂应急响应的现实需求。第一,人员专业结构失衡。基层政府拥有的应急管理专岗人员中,具有应急管理、安全工程、气象、地质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数量占比偏低,部分人员在理解和传达专业预警信息、技术性预案方面的能力明显不足,影响了应急响应的科学性和时效性。第二,救援力量分散。目前,部分地区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仍以行政区划为主进行配置,存在组织分散、力量分布不均的问题。由于救援站点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整体响应半径普遍偏大。一旦突发应急情况,救援人员难以在短时间内快速到达现场。受此影响,一些应急救援行动会出现错过最佳救援时间的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偏大。第三,救援人员流失率高。现阶段,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中普遍存在激励机制不足的问题。一些基层地区尚未将应急管理工作完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相关岗位的补贴、待遇和晋升激励相对有限,与应急管理高风险、高强度的工作特点不匹配。由于缺乏制度性的保障,加之长期处于高压力状态,不少救援人员,特别是年轻救援人员,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感,救援人员流失的现象较为突出。
(三)资源保障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