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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文处理工作自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文处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X办通〔20XX〕XX号)精神及上级关于规范公文处理、提升行政效能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对我局近年来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局X组将此次公文处理自查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维护政令畅通的重要契机。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人事等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文处理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自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自查工作自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历时X天。自查范围覆盖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近X年以来制发和收办的各类公文,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文件(决定、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白头材料、工作方案、汇报材料、内部简报等。自查方式采取“科室自查、交叉互查、重点抽查、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对照自查重点,对本部门起草、承办的公文材料进行拉网式排查,形成自查清单。其次,组织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综合科室人员,对各科室自查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再次,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取部分重点领域、重点科室进行深度抽查。最后,召开专题分析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归纳分类,深刻剖析根源。
通过自查,我们既看到了近年来在加强公文管理、提升办文质量方面取得的一些成效,更清醒地认识到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精准施策、彻底整改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表现
经过全面自查,我局在公文处理工作中主要发现以下几类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预留空文号现象仍有发生
在个别情况下,为追求“效率”或应对紧急事务,部分科室存在倒签文件日期、预留文号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计划性不足,预见性不强,为应对上级临时部署或突发情况,在正式文件签发流程尚未完成、内容未经最终审定前,先行预留文号,存在“号等人”现象;二是在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类文件时,为方便排序,提前占用了后续可能产生的文号;三是极个别人员对文号管理的严肃性认识不足,认为只要最终文件内容合规,文号的顺序影响不大。这些问题虽然数量不多,但反映出部分科室和人员在公文处理的规范性、严肃性方面存在认识偏差,违反了《X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关于发文编号应“按顺序、不重不漏、当日编发”的基本原则,可能造成文件管理混乱、信息追溯困难。
(二)征求意见环节存在形式主义倾向
在制定涉及多部门、多单位职责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工作方案时,征求意见环节有时存在“走过场”现象。具体表现:一是征求意见范围不精准,对于与文件内容关联度不高的单位征求意见,而对关键、核心单位或利益相关方则征求意见不充分、不到位;二是征求意见时限不合理,有时给予的反馈时间过短,导致对方单位难以进行深入研究和内部协调,只能草草回复“无意见”,使征求意见流于形式;三是对反馈意见的采纳和处理不够透明、不够规范,对于收集到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缺乏详细的采纳情况说明和台账记录,有时简单以“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带过,未能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过程;四是存在“为了征求而征求”的心理,将征求意见作为完成规定动作,而非真正为了吸纳智慧、完善决策。
(三)公文材料抄袭、照搬照抄现象未能根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