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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自然资源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局立足部门职能,聚焦土地权属争议、征地拆迁补偿、违法占地查处、不动产登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服务力量下沉,健全多元化解体系,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专业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构建了“源头防控、前端化解、多元联动、闭环管理”的工作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XX件,现场化解XX件,引导依法进入法定程序处理XX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XX%,未发生因矛盾化解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为全县平安建设和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矛盾化解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领导体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及各镇(街)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负责日常统筹协调、案件督办和信息汇总工作。制定《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X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责任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基层所直接抓”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先后修订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等多项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跟踪督办制,对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反馈、归档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专门安排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自然资源服务专窗”建设、办公设备购置、调解员培训和普法宣传等工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靠前主动服务,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打破以往“被动等待群众来访”的传统模式,推动服务关口前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建立“轮值专员”驻点制度。针对自然资源领域业务专业性强的特点,从土地管理、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执法监察等核心业务股室选拔ZZ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组建“轮值专员”队伍。每周安排1名轮值专员进驻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设立“自然资源服务专窗”,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现场解读政策法规、解答群众疑问、受理投诉举报。轮值专员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详细记录诉求内容,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跟踪督办直至办结,切实保障群众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有人办”。
二是拓宽线上诉求渠道。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局官方网站留言板、AAA公众号、政务邮箱等线上平台,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受理群众线上诉求,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受理。对线上受理的诉求,第一时间转办至相关责任股室,办理结果及时通过原渠道反馈给群众,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办事难的问题。
三是开展常态化下访接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定期深入各镇(街)、村(社区)开展下访接访活动,主动走访征地拆迁户、宅基地纠纷当事人等重点群体,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现场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共开展下访接访活动XX次,走访群众XX户,现场解决各类问题XX个。
(三)健全联动机制,凝聚矛盾化解强大合力
充分依托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综合协调优势,积极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动调解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矛盾化解工作格局。
一是构建“五位一体”联动体系。主动加强与司法、法院、属地镇(街)、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建立“资规+司法+属地+法院+律所”五位一体的联动调解机制。明确各联动单位的职责分工,资规部门负责提供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司法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服务,法院负责提供司法确认和诉讼引导,属地镇(街)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属地稳控,律师事务所负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形成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