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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夏季和汛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随着夏季和汛期的来临,高温、大风、短时强降水等不利天气陆续增加,极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工程参建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到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并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深入一线检查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防止高温、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各类事故。同时,要及时掌握水情、汛情和灾害预报,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勤检查,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环节管理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排查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特别是地势低洼、临水、深基坑等项目工程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对照《夏季及汛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防范要点》,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一是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汛防台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防范应对汛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汛前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检查要求,对本单位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报告,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