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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XX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土地权属、不动产登记、征地补偿、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建机制、破积案、防源头、优服务,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成立领导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局X组将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办、法规信访全程督”的工作体系。制定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动处置机制,形成“排查—交办—化解—反馈”工作闭环。
2.落实包案制度,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一案一策、台账管理、动态清零制度,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包调查、包处理、包稳控、包反馈、包满意的“五包”责任制。对纳入专项治理的重点积案,全部实行“一案一策”,建立“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实、包保领导下沉一线”责任体系。建立化解工作台账,严格实行“对账销号”和闭环管理制度,确保信访事项案结事了、信访人事心双解。
3.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多元调解格局。强化与法院、司法、乡镇等部门联动协作,完善府院协同、多元调解机制,提升争议化解质效。联合县信访局印发专项工作提示单,对治理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持续攻坚。依托基层自然资源所,建立“流动调解室”,对于涉地矛盾纠纷,坚持“不回避、不推诿、不下放”的工作原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村入户,查档案、找依据、听诉求,用专业的测量数据和耐心的政策解答化解矛盾纠纷。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攻坚积案
1.集中攻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紧盯不动产办证等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依法合规原则,全力攻坚历史遗留问题。推行“一问题一档案”管理模式,建立覆盖全流程的电子化信访台账,通过动态更新问题类型、责任主体、处理进度等核心数据,实现对信访案件的“可追溯、可分析、可预警”。秉持“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原则,灵活运用“证管分离”“证缴分离”“容缺+承诺”等举措,有效疏通堵点难点。截至目前,已累计化解16个不动产办证遗留项目,为8000余户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切实解决了群众在落户、入学、交易等方面的民生难题。
2.深入开展征地补偿领域专项治理。聚焦征地补偿安置领域信访积案,建立“联席联动+专班攻坚”的协同化解机制。召开专项调度会逐案“会诊”,明确解决路径和时限,深入乡镇实地走访督办,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常态化开展征地报批“事前”程序抽查,强化“批后”监管,开展土地征收实施情况专项核查。对群众征地补偿安置合理诉求未得到实质解决的,实施责任倒逼和工作联动机制,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到位。
3.全力化解土地权属及林权纠纷。常态化开展土地权属、林权纠纷排查,聚焦重复访、越级访、积案难案,逐案分析症结、细化方案、限期化解。对排查出的宅基地纠纷、耕地占用、集体土地权属不清、历史遗留的宅基地边界争议等问题,通过调阅历史地籍资料、实地丈量测绘、组织村民调解等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化解。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厘清问题症结、找准难点堵点,结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给出信访事项专业化解意见建议。
(三)坚持源头防控,前移治理关口
1.嵌入风险评估,源头预防矛盾。坚持前端治理、关口前移,将法治思维与群众路线融入规划、审批、执法、登记全流程。在土地征收、规划许可、矿权审批等决策前端,嵌入“信访风险稳定性评估”环节,将历史遗留问题与潜在矛盾化解作为项目审查必要条件,从政策源头有效预防矛盾产生。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规范执法与办事流程,从源头减少矛盾产生。今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源头治理成效显著。
2.健全排查机制,抓早抓小化解。建立健全常态化、滚动式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变“坐等上访”为“主动寻访”。组织力量深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围绕征地补偿、权属争议、规划实施、违法用地查处、不动产登记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和易发环节,进行拉网式、精细化排查。健全日常排查、节前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就地化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稳控责任。
3.强化法治宣传,引导依法维权。组建“政策宣讲小分队”,深入村社开展自然资源法规解读,发放宣传资料,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制定信访“路线图”“引导图”“流程图”,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在重点项目实施前,开展“三查三访”(查政策、查档案、查矛盾;访群众、访村社、访关联单位),提前化解风险点。
(四)优化服务方式,提升群众满意度
1.规范接访流程,提升办理质效。推行“面对面接访、实打实办理、点对点反馈”工作法,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诉求、细致释法明理、快速分流处置。建立信访事项闭环管理机制,明确“接访登记—分类转办—限时办理—回访反馈”全流程规范,对复杂信访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制”。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回访评价制度,用心用情做好政策解释、情绪疏导与问题解决。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建立“接诉即转、日清周结、月度复盘”的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群众诉求“一次办好”。
2.创新服务模式,主动靠前服务。创新“未诉先办”模式,常态化开展“办证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提前摸排、主动对接、骨干下沉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收件预审、帮办代办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信访回访”机制,对已办结事项100%电话回访,收集改进建议,针对性优化工作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动难题加速化解。
3.注重事心双解,巩固化解成效。建立“受理—交办—督办—反馈—评价”全流程台账,对信访事项实行“日清周结、月度复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化解的信访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矛盾反弹。通过有温度、有力度、有速度的服务,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一)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大
部分信访积案涉及年代久远、政策变化频繁、档案资料缺失,调查取证困难,化解周期较长。特别是一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开发企业失责、验收手续缺失、涉税问题等复杂因素,单靠自然资源部门一家力量难以彻底解决。部分积案虽已阶段性化解,但后续跟踪巩固任务依然繁重。
(二)源头预防机制尚需完善
虽然建立了信访风险评估机制,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业务环节的风险预判还不够精准、不够及时。个别领域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广,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晓率不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矛盾纠纷排查的主动性和精细化程度还有提升空间,“抓早抓小”的能力仍需加强。
(三)部门协同联动有待加强
自然资源领域信访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如征地补偿涉及财政、人社等部门,不动产登记涉及住建、税务等部门。目前虽已建立多元调解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够充分、联动响应不够迅速、协同处置不够高效的问题仍然存在。基层调解力量相对薄弱,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四)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
部分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不够精准,对信访与履职申请的区别把握不够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条例》和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掌握不够熟练,办理流程不够规范。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数据分析研判能力不足,难以实现对信访形势的精准预判和科学决策。
(五)基层信访工作力量不足
基层自然资源所承担着大量一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任务,但人员编制有限、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同时兼任多项业务,难以集中精力做好信访工作。信访业务培训的覆盖面还不够广、针对性还不够强,干部“依法信访、源头化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优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办、法规信访全程督”的工作体系。持续落实领导包案、一案一策、台账管理、动态清零制度。完善“排查—交办—化解—反馈”工作闭环,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深化与法院、司法、乡镇等部门联动协作,健全府院协同、多元调解机制。探索建立信访工作定期研判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动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全力攻坚化解信访积案
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聚焦不动产办证、征地补偿、土地权属等重点领域,逐案分析症结、细化方案、限期化解。对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实行“一案一领导、一案一专班、一案一方案”管理模式。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依法合规”原则,灵活运用“证管分离”“证缴分离”“容缺+承诺”等举措。建立积案化解动态管理台账,严格实行“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信访事项案结事了。
(三)深化源头治理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工作导向,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在征地报批、不动产登记等易发矛盾环节,持续嵌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舆情监测机制。健全日常排查、节前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建设,从政策源头减少信访增量。在重点项目实施前,深入开展“三查三访”,提前化解风险点。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精准界定信访事项性质、厘清管辖归属。规范信访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办理答复、复查复核等核心流程。全面推进信访事项依法高效办理,确保依法分类导入率持续提升。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流程的电子化信访台账,实现对信访案件的“可追溯、可分析、可预警”。
(五)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能力建设
选优配强基层信访力量,加强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培训。常态化开展信访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依法信访、源头化解”的能力。推动工作触角向镇村延伸,依托综治平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化解。持续优化“办证进社区进乡村”等便民服务模式,从需求端降低信访隐患。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与联动调处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实行“清单化”管理,精准施策、靶向治疗。
(六)巩固拓展化解成效
对已化解的信访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建立回访评价制度,确保问题不反弹。实施“季度通报+专项督导”的闭环管理模式,强化风险监测。严格执行敏感期“零报告”和应急值守制度。将信访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动信访工作从“程序性回复”向“实质性化解”转变。
下一步,XX县自然资源局将持续扛牢信访工作ZZ责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化解机制、提升化解能力、巩固化解成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
XX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XX县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平安XX建设为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全县社会稳定大局,聚焦自然资源领域土地权属争议、林地草原确权纠纷、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综合发力,通过实施“五个强化”工作举措,抓实抓细“排查、疏导、处置、化解、稳控”全链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妥善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了自然资源领域信访总量下降、矛盾纠纷增量下降,矛盾化解率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提高,未发生因自然资源领域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个人事件的“两下降、三提高、一不出现”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自然资源环境。现将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线索排查,筑牢源头防范“第一道防线”
源头预防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之策。我局X组始终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站所、林业三场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X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林业三场和业务站所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良性工作机制,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一是常态化开展日常排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将矛盾纠纷排查与日常巡查执法、进山入林管护、项目用地踏勘、不动产登记调查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矛盾排查就跟进到哪里”。要求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早、快、细、实”的要求,敏锐捕捉各类矛盾苗头和隐患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过工作群、书面报告等形式上报,建立矛盾纠纷线索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化解时限,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精准化实施重点排查。针对重大节假日、全国及省市县“两会”等敏感节点,以及征地拆迁、土地整治、林权改革等重点工作领域,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对排查出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牵头协调;对重点疑难矛盾纠纷,实行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将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业务站所和经办人,制定“一案一策”化解方案,限期妥善解决,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2023年以来,全局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线索40余条,全部实现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化解,源头防范成效显著。
(二)强化问题疏导,畅通群众诉求“连心桥”
畅通诉求渠道是倾听群众心声、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前提。我局始终坚持开门接访、主动迎访,多措并举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力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情绪安抚工作。
一是构建多元化诉求受理体系。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AAA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全面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办公地址、电子邮箱及信访受理范围,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确保群众诉求随时有人接、事事有回应。在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设立标准化信访接待室和自然资源信访公示牌,明确信访流程和接待人员,严格落实“每日一名领导干部带班接访”制度,实行首接负责制,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当场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详细记录诉求内容,明确承办科室和办理时限,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进度。
二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重点向群众讲解自然资源领域维权途径、信访流程及违法信访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从源头上减少因群众不知法、不懂法导致的矛盾上行和非理性维权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三)强化综合治理,打好分类处置“组合拳”
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分类破解各类突出问题。我局聚焦群众反映最集中的不动产登记、土地权属、林草地确权等痛点难点问题,出台专项政策,开展专项行动,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攻坚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房地产“办证难”和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遗留问题,我局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牵头制定《XX县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化解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自然资源、住建、税务、XX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便民利民、依法依规”的原则,对全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制定化解措施。对因开发商违规建设、税费欠缴等原因导致的办证难问题,采取“证缴分离”“容缺受理”等方式,先行解决群众办证需求,再依法追缴相关税费、处理违规问题;对农村宅基地权属不清、资料缺失等问题,简化登记流程,通过实地核查、邻里证明、村社公示等方式完善登记材料,加快确权登记进度。截至目前,已妥善办结2022年以来群众反映的40余件不动产登记方面信访问题,惠及群众120余户。
二是精准破解土地权属争议难题。以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调查试点工作为契机,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全县土地权属状况进行全面核实,重点划清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边界、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边界、不同层级村与村、村民小组之间的边界“四个边界”,建立健全土地权属数据库,对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土地,及时换发《不动产权证书》,从法律层面明确土地权属,彻底解决因边界不清引发的土地纠纷。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80%以上集体土地权属核查工作,换发不动产权证书2000余本,成功化解土地权属纠纷7件。
三是稳步推进林草地确权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土地权、山林权改革,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为基础,结合实地核查情况,全面开展林地、枸杞、草原确权登记工作,逐地块核实权属、面积、四至范围等信息,建立完善林草地权属档案,依法依规换发山林权证。对历史遗留的林草地权属争议,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指界、查阅档案,邀请村社干部、老X员参与调解,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解决。目前,已完成全县60%以上林草地确权登记工作,换发山林权证1500余本,化解林草地权属纠纷3件。
(四)强化矛盾调处,啃下问题化解“硬骨头”
我局始终把“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核心目标,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矛盾调处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业务范畴进行分类梳理,明确各业务站所、林业三场的主体责任,将化解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要求各责任科室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取证,全面查清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和事实真相,找准问题症结,制定针对性的化解方案。对事实清楚、有理或部分有理的信访诉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限期解决到位;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诉求不合理的,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已经解决但群众仍不满意的,再次组织专人进行回访,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和情绪疏导,确保矛盾不反弹。
二是健全多元矛盾调处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调处体系,聘请法律顾问、退休法官、资深人民调解员参与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升调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复杂矛盾纠纷,主动邀请县信访局、司法局、乡镇政府及村社组织参与联合调解,形成化解合力。今年以来,通过多元调处机制成功化解疑难矛盾纠纷8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五)强化人员稳控,守住社会稳定“底线”
我局严格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扎实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底线。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对化解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信访案件和重点矛盾纠纷,坚决执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要求,由局班子成员分别包案,全程跟踪督办,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包案领导定期与当事人见面沟通,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诉求变化,及时调整化解方案,确保矛盾不激化、不上行。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题会议,对当月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预判发展趋势,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台账,详细记录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责任主体、化解措施、办理进度及稳控情况,实行“一案一档”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三是深入开展带案下访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带队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带案下访,现场办公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对下访中发现的新问题,当场明确责任和时限,及时跟进解决;对已化解的案件,进行回访复查,了解群众满意度,巩固化解成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带案下访20余次,现场解决问题15件,回访已化解案件30余件,群众满意度达92%。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较大。自然资源领域部分矛盾纠纷成因复杂、年代久远,涉及多方利益,且部分早期档案资料缺失、权属界定依据不足,导致化解工作推进缓慢。例如,部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林草地权属纠纷,因当时确权登记不规范、档案保存不完善,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难度极大;部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违规建设等问题,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且部分问题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化解周期较长。
二是基层调处能力有待提升。基层自然资源站所和林业三场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线,但目前基层工作人员普遍存在人员不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部分基层干部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培训,面对复杂矛盾纠纷时,存在调查不深入、分析不透彻、调解方法单一等问题,难以有效化解疑难复杂矛盾,导致部分矛盾纠纷上交。
三是群众法治意识仍需加强。虽然我们开展了大量的法治宣传工作,但仍有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对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和信访政策了解不深,存在“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思想。部分群众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采取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等非理性方式表达诉求,不仅增加了矛盾化解的难度,也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四是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不够顺畅。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往往涉及住建、农业农村、司法、信访、乡镇政府等多个部门,但目前跨部门联动协调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沟通协调不顺畅,在处理跨领域、跨部门的矛盾纠纷时,存在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的现象,难以形成有效的化解合力。
五是矛盾预警预判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仍以传统的人工排查为主,对大数据、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不足,难以对潜在的、苗头性的矛盾纠纷进行精准预警和提前介入。尤其是对涉及征地拆迁、集体土地流转等群体性利益的矛盾,预警预判不够及时,防控措施不够精准,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持续深化源头排查治理,筑牢风险防控根基
进一步完善“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三位一体的排查体系,扩大排查覆盖面,将排查范围延伸至村社、企业和项目一线,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攻坚力度,成立历史遗留矛盾纠纷专项攻坚小组,对未化解的疑难案件进行逐案梳理,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个性化化解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争年内化解80%以上的历史遗留矛盾纠纷。同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全面评估可能引发的矛盾风险,从源头上减少新的矛盾产生。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调处能力
将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培训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调解技巧、信访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专题培训,邀请法院法官、资深调解员、法律顾问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模拟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从乡镇、村社选聘一批熟悉村情民意、群众威信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建立自然资源纠纷调解员库,打造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调解队伍。同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矛盾化解成效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AAA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短视频、漫画和图文信息,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现场宣讲、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信访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同时,加大对违法信访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依法信访光荣、违法信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