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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2026 年/3 月/10 日/第 002 版2026 全国两会
守诉权减“ 诉累”
——访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
记者 韩雯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
改革部署,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同时,实质性保障群众诉权,决不让诉权变“ 诉累”。
立案,是群众开启司法维权的第一扇门。这扇门是敞是掩,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
感。
“ 依法维护群众诉权,这是对全国法院立案工作的核心要求,更是天津法院十年来深耕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根本遵循。”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说。
从“ 审查” 到“ 登记”一扇门越开越大
2015 年, 立案登记制改革在全国推开。 天津法院以此为契机, 变 “ 审查过滤” 为 “ 登记立案”,
让“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从愿景走向现实。
李静介绍,为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天津法院出台《天津法院立案工作指南》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 一次性告知”,建立诉讼辅导制度,杜绝年底“ 控制立案” 等现象,让立案标准更统一、流程更透明。
从“ 繁手续” 到“ 便捷办”一条路越走越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