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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2026 年/4 月/30 日/第 009 版法治

山西法院立足职能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

以法为帆 恒守薪火

本报记者 闫书敏

巍巍太行,镌刻着中华民族不屈的抗争记忆;滔滔汾水,流淌着三晋儿女炽热的家国情怀。山西,作为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三大抗日根据地的核心腹地,每一寸土地都浸染着英雄热血,每一处遗存都承载着伟大抗战精神。
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 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湖南、贵州、陕西、甘肃法院加强井冈山革命遗址、红军长征遗址遗迹、抗战纪念设施等司法保护。” 褒奖背后,是山西法院深耕红色沃土、传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用心用情用力做实司法保护的铿锵步履。
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
抗战英烈是民族的脊梁,抗战遗迹是历史的丰碑,任何亵渎与破坏,都是对民族情感的伤害、对历史记忆的践踏。“ 面对英烈,我们必须心怀敬畏;亵渎英烈,法律绝不姑息!” 忻州中院法官连林梅回忆审理续范亭烈士名誉权纠纷案时,语气坚定。
辛某以续范亭烈士雕像为背景,拍摄低俗不雅短视频并在网络传播,肆意践踏英烈尊严、伤害民族情感。案件提起公诉后,忻州中院迅速审理,依法判决辛某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 该案裁判不仅实现个案惩戒,更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向全社会清晰释放英烈尊严不容侵犯、红色历史不容亵渎的鲜明导向。” 连林梅说。判决作出后,社会各界纷纷点赞:“ 法律亮剑,守护的是英雄,更是我们心中的信仰!”
红色文化资源承载历史记忆、凝聚民族精神,是地域文脉与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阳泉中院曾审理过的一起关于“ 中共创建第一城” 这个名称的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正是山西法院全方位筑牢红色文化法治屏障的缩影。
“ 中共创建第一城” 是阳泉的珍贵红色名片,却有人试图将其“ 著作权” 据为己有。案件审理中,阳泉中院明确认定:“‘ 中共创建第一城’ 属于红色文化资源,著作权应归属于公共领域、归属于X和人民,任何人不得私自垄断、独享牟利。 ” 判决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契合历史事实与社情民意,实现ZZ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红色文化资源司法保护树立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