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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2026 年/3 月/27 日/第 003 版政法

督促综合整治“ 锰三角” 矿业污染

湖南省检察机关高质效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本社记者 马付才 通讯员 唐龙海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位于长江流域武陵山区腹地,与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接壤,锰、铅、锌等矿产资源丰富,合称“ 锰三角”。20世纪 80 年代以来,花垣县矿业经济迅速发展,锰矿、铅锌矿企业在采矿、选矿、冶炼过程中生产加工方式粗放无序,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留下数十座问题尾矿库、数百处废弃厂区、上千个采空区,引发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等一系列问题。虽经多轮整治,但环境安全风险仍持续存在,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多次通报披露。
“ 锰三角” 环境污染严重被检察机关立案
2022 年 4 月,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将“ 锰三角” 矿业污染问题线索移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该院从下辖三级检察院调用办案人员组成专案组,一体化办理专案。
花垣县矿业污染问题持续时间长、遗留问题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国有财产保护等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多个行政机关职能交叉,涉矿主体多,违法情形复杂,责任不清晰。2022 年 5 月,湖南省检察院决定以事立案,针对多个不同层级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行政机关在履行“ 锰三角” 矿业监管中同时存在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导致矿区环境污染、采空区安全风险等多重公益侵害情形,确定根据涉案领域和案件难易程度由不同层级检察院同步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州、县政府监管职责的,由湖南省检察院、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分别办理;涉及县级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监管职责的,通过交办和指定管辖由湘西州辖区内花垣县检察院、吉首市检察院、泸溪县检察院等 8 个基层检察院办理;涉及跨流域、跨区划的公益侵害问题,指定长沙、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办理。据此,湖南省三级检察院分别对州、县政府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 10 个职能部门、花垣县 6 个涉矿乡镇政府予以立案 61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