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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2026 年/4 月/21 日/第 001 版

“ 静水流深” 的变革带来公平正义的质感

扬州以四大支柱系统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本报通讯员 潘卉敏 傅蓉 本报记者 姚瑶

办案周期平均缩短 75%, 执法安全事故 “ 零发生”, AI 巡查平台 2 分钟自动解析一份卷宗⋯⋯这些数字背后,是一场“ 静水流深” 的变革,更是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近年来,扬州市公安局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以“ 机制筑基、中心聚力、数字赋能、素质提升” 为四大支柱,系统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让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让办案效能提质增效,让智慧法治精准发力,让法治精神融入血脉。
织密执法机制“ 防护网”让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
在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龙川派出所,法制员每天都会把前一天巡查发现的问题按各类执法
问题明细列表“ 晒出来”。
“ 简单问题当日结,复杂问题 5 日内清零。” 龙川派出所所长介绍,“ 所里推行执法问题‘ 日通报’ 制度,问题明细直接推送民警政务信息工作群,倒逼责任落实。” 这是扬州市公安局织密执法机制“ 防护网” 的一个缩影。
为让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扬州公安构建起主体明确、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推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分管法制工作,通过定期例会、通报整改、约谈警示、会研议责的工作机制,最终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大监督管理格局。
在办案环节,全面推行主办民警责任制,对承办案件质量负责到底,并配套建立动态进出和
奖惩激励机制,强化主办民警责任落实。同时,围绕审核监督环节,15 人以上的派出所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法制员和 2 名法制文员, 由专职法制员专司执法监督、 包案审核。“ 事前预警、 事中把握、事后复盘”,法制员与主办民警形成良好互动。
打造执法办案“ 主引擎”让专业高效成为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