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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协报/2026 年/4 月/14 日/第 001 版

省政协委员、红河州医保局局长高芬(壮族):

医保服务暖民心 民族团结花常开

本报记者 钟颖

7 月 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民族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也为基层民生保障工作提供了清晰遵循。省政协委员、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局长高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医保领域而言,这部法律最直接的意义,是让推进医保服务、化解医保矛盾、保障各民族群众医保权益有了明确法律支撑。
“ 医保是民生之本,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 高芬说,法律将“ 保障各民族群众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作为重要内容, 与医保工作核心职责高度契合。 以往在为民族地区群众提供医保服务时,偶尔会遇到政策理解偏差、语言沟通不畅等问题。法律施行后,各民族群众在医保参保、报销、待遇享受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得到进一步明确,也要求医保部门优化服务、精准施策,让“ 民族团结”体现在每一次经办服务、每一笔医保报销、每一场政策宣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