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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2026 年/3 月/28 日/第 004 版专题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 (建金〔2015〕26 号)的规定,经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中卫市住房公积金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5 名委员,2025年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全市 2025 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完成情况暨 2026 年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关于全市 2025 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决算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暨 2026 年业务收支预算的报告》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
(二)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 5 个科,2 个分中心(管理部性质) 。从业人员 37 人,其中,在编 24 人,非在编 13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 年,新开户单位 102 家,净增单位 34 家;新开户人数 6002 人,净减少人数 930 人; 实缴单位 1275 家, 实缴人数 63738 人, 缴存额 13.12 亿, 分别同比增长 2.74%、 -1.44%、2.36%。2025 年末,缴存总额 130.59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1.17%;缴存余额 43.65 亿元,同比增长 7.6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12 家。
(二) 提取: 2025 年, 24871 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 10.02 亿元, 同比增长 3.9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76.34%,比上年增加 1.22 个百分点。2025 年末,提取总额 86.94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0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110 万元。 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90 万元,
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110 万元。
2025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681 笔、3.16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6.71%、1.14%。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68 笔 2.25 亿元,中宁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99 笔 0.38 亿元,海原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14 笔 0.53 亿元。
2025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3.75 亿元。其中,市中心 2.66 亿元,中宁分中心 0.48 亿元,海原分中心 0.61 亿元。
2025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5086 笔、64.89 亿元,贷款余额 18.84 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2.79%、5.12%、-3.0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43.17%,比上年末减少 4.7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11 家。
2.异地贷款: 2025 年, 发放异地贷款 146 笔 6849 万元。 2025 年末, 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98492.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32243.57 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25.5 亿元。其中,活期 0.01 亿元,1 年(含)以下定期 1.52 亿元,1 年以上定期 23.21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76 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 年,业务收入 11478.74 万元,同比增长 9.91%。其中,市中心 7250.18万元,中宁分中心 2353.22 万元,海原分中心 1875.34 万元;存款利息 5943.59 万元,委托贷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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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 5533.11 万元,国债利息 0 万元,其他 2.04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 年,业务支出 6870.24 万元,同比增长 16.86%。其中,市中心 3184.43万元,中宁分中心 2032.6 万元,海原分中心 1653.21 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 6724.07万元,归集手续费 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146 万元,其他 0.17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 年,增值收益 4608.5 万元,同比增长 0.96%。其中,市中心 4065.75万元,中宁分中心 320.62 万元,海原分中心 222.13 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 年,不再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已超过
1%) ;提取管理费用 1008.5 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600 万元。
2025 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 964.74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600 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市财政 1646 万元,中宁分中心上缴县财政 1082 万元,海原分中心上缴县财政 872 万元。
2025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071.83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4656 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 15148.19 万元,中宁分中心提取 10525.85 万元,海原分中心提取 8981.9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