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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日报/2026 年/3 月/24 日/第 004 版公告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 2025 年年度报告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 (建金〔2015〕26 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保山市住房公积金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5 名委员,2025 年召开 3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 年工作情况暨 2025 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2.《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3.《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5 年度保山市住房公积金财务预算(归集使用计划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审核意见》 ;4.《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5年度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财务预算的审核意见》 ;5.《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服务“ 兴保惠才卡” 持有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6.《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中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7.《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违约逾期贷款还款承诺实行赋强公证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8.《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浦发银行保山分行申请纳入保山市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银行的建议》 ;9.《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邮储银行保山市分行申请纳入保山市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银行的建议》 ;10.《保山市 2024 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增值收益分配)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 年年度管理经费财务报告》及市财政局审核意见;11.《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12.《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13.《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买现售商品住房首付款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14.《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2025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限高保低有关事项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15.《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非财政供养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缓缴相关事项的请示》 ;16.《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人或配偶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17.《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自 202
6 年起调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确定方式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18.《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购买保山市“ 好房子” 项目及绿色建筑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额度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19.《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提高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20.《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购买保山市现房销售项目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额度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21.《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个人账户缴存余额倍数控制的请示》及管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直属保山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 5 个科室(办公室、稽核执法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信息技术科),5 个派出机构(隆阳、腾冲、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管理部)均已入驻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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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中心并设置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办事窗口。从业人员 87 人,其中:在编职工 32 人,非在编职工 55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 年,新开户单位 281 家,净增单位 116 家,同比增长 3.95%;新开户人数
0.88 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 0.04 万人) ,净增人数 914 人,同比下降 0.70%;实缴单位 3,051家,实缴人数 13.00 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 1,426 人) ,缴存额 28.59 亿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 0.15 亿元),同比增长 4.38%。2025 年年末,缴存总额 284.82 亿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总额 0.60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1.15%;缴存余额 104.56 亿元,同比增长 5.14%。保山市没有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由中心自主归集。
(二) 提取: 2025 年, 6.50 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 23.48 亿元, 同比下降 2.45%,提取额占 2025 年缴存额的 82.13%,比上年减少 5.75 个百分点。2025 年年末,提取总额 180.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4.9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80.00 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120.00 万元。在保山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生育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 20%,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 30%。
2025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794 笔 15.85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24.40%、13.29%。2025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10.05 亿元。
2025 年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6.28 万笔 176.11 亿元,贷款余额 82.58 亿元,分别比
上年末增加 4.67%、9.89%、7.5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78.98%,比上年末增加 1.7
8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 9 家。
2.异地贷款:2025 年,发放异地贷款 251 笔 11,521.10 万元。2025 年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46,601.50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37,685.9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