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中国自然资源报/2026 年/4 月/20 日/第 004 版专题
山海交响八闽春
——福建省“ 十四五” 时期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纪实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阅读提示
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十四五” 期间,福建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活用“ 厦门实践” 经验,坚持“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 理念,科学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从武夷山脉的层峦叠翠到闽江的千里滔滔,从筼筜湖的鹭影蹁跹到闽江河口湿地的沙鸥翔集,从湄洲湾畔的红树林连绵到木兰溪的碧水安澜⋯⋯如今,一幅山清、水秀、海蓝、岸绿的生态画卷正徐徐展开。
“ 十四五” 期间,福建省以系统思维破解生态修复难题,实干耕耘,交出了一份生态惠民、绿色发展的亮眼答卷:全省共修复滨海湿地 4.5 万亩、岸线 86 千米;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 10.4 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批矿山、流域、海洋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落地见效,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了鲜活的“ 福建样板”。
政策先行,筑牢全域生态修复“ 四梁八柱”
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是基础,制度是保障。“ 十四五” 期间,福建省以系统思维谋划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打破地域、领域、要素壁垒,健全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为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搭建起“ 四梁八柱”。
为保障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持续见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围绕“ 两屏一带六江两溪” 生态安全格局,科学编制《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划定 4 个生态保护修复分区、5 类
59 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并指导九市一区完成市级生态修复规划,形成全省生态修复工作“ 一盘棋” ,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陆续出台《福建省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省级修复项目储备库,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规范实施、滚动实施。同时,协同相关部门落实 《福建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 年)》《福建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形成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强大合力。
针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这一重点领域,福建厅持续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制度体系,推动矿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2021 年以来,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福建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从矿山布局、源头管控、申报管理等方面全流程规范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2023 年,《福建省“ 十四五”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明确 8 个生态修复集中区、10 万亩修复任务。2025 年,建立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常态化变更机制,出台《福建省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技术规程(试行)》,按照“ 修复一个、上报一个、销号一个” 的要求,严格销号把关,确保修复进展动态可测。
在资金保障制度方面,福建省制定 13 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的激励措施,进一步调动了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积极性。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共争取补助资金 68 亿元,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注入持续内生动力。
守好“ 山之巅” ,擦亮八闽生态源头底色
福建省素有“ 八山一水一分田” 之称,山区是全省生态系统的核心源头。“ 十四五” 期间,福建
第 1 页 共 4 页
省始终把山区生态修复放在优先位置,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为抓手,从源头守护好八闽大地的生态根脉。
三明市大田县的矿山生态“ 蝶变” ,正是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生动缩影。过去,大田县均溪、太华、前坪 3 个乡镇的 46 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因长期采矿留下山体破坏、岩土体裸露、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难题,成为触目惊心的“ 生态疮疤”。
针对这些问题,大田县创新“ 四结合” 理念,即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耕地开发与植被恢复相结合、景观建设与荒坡治理相结合、工程建设与项目引进相结合,打出生态修复“ 组合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