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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2026 年/3 月/23 日/第 002 版要闻

为河湖系上“ 法治纽扣”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详解《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

本报记者 吉文磊 通讯员 梅林蓉

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3 月起,我省实施《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 ,为下一阶段浙江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提供新的法制保障。这部法规因何而立?百姓能获得哪些实惠?如何确保落地见效?记者就此专访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
记者:从“ 五水共治” 到全域建设幸福河湖,这些年,我省治水取得不少成效,为何还要制定出台《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
答:以法治护航河湖治理,是我省治水兴水的宝贵经验。此前出台的《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 ,分别聚焦河道江渠等行洪输水通道、湖泊库区等重要水域空间开展保护管理;在水资源保障、水工程安全、海塘管护等涉水领域,省级层面和各地也相继出台一系列法规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治水法治体系。
但河湖覆盖范围广、管理链条长,从山塘沟渠到江河湖库,在实际治理中仍存在制度衔接不够、监管覆盖不全等问题。同时,随着我省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深入推进,群众对河湖的需求已从传统水安全、水资源保障,拓展到休闲游憩、亲水文化、水情教育等多元高品质期待。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迫切需要出台实施新的《条例》 ,对原有制度进行系统性整合、整体性升级,优化调整不适应新阶段的规定,构建系统更完备、规范更科学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
《条例》也是贯彻国家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X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河湖保护治理作出系列重要论述,亲自擘画国家“ 江河战略”,发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 ,这些为我们江河保护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记者:保护江河湖泊,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在提高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条例》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