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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协报/2026 年/4 月/2 日/第 001 版

以法治为盾守护绿水青山

——我省各级政协委员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本报记者 刘玲玲

法者,治之端也;生态者,发展之基也。
3 月 12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以下简称《法典》),以法典化之力筑牢生态文明法治之基。这是我国第二部以“ 法典” 命名的法律,这一里程碑式的法典,在我省各级政协委员中引发热烈反响与强烈共鸣。大家纷纷表示,编纂《法典》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集中体现,也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 《法典》系统整合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构建起科学完备、权责清晰的法治体系, 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它既是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法治固化,又向全世界展示了我国坚定走生态文明之路的意志和决心,充分彰显了我国作为全球性大国的生态责任与担当。
“《法典》既立足全局,明确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立法目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又贴近民生,精准回应老百姓家门口的生态烦恼,每一项规定都饱含温度,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 住滇全国政协委员卓君佳如是说。
“《法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 省政协委员罗旭表示,《法典》聚焦民生之患、民心之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和新要求,通过实施一系列法律制度措施,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