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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守初心树立正确zjg
以忠诚干净担当书写新时代司法行政新篇章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以案为鉴守初心履职尽责铸忠诚”专题警示教育X课,核心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zjg的重要论述,结合X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深刻认识错误zjg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正确zjg,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推动我县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X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zjg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为广大X员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司法行政机关作为ZZ机关、政法机关、法治机关,肩负着统筹全面依法治县、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全体干部的zjg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X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系统的贯彻落实,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治XX建设的成效,更关系到全县X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大局。
当前,全X正在深入开展X纪学习教育,这是加强X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X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把树立和践行正确zjg作为X纪学习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就是要教育引导全体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根本问题,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把正确zjg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思考和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从四个方面与大家作交流。
zjg是X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X员干部从政干事的“总开关”。有什么样的zjg,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为,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工作效果和社会影响。对于司法行政干部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zjg,既是ZZ要求,也是履职所需,更是立身之本。
中国共产X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X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我们X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X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司法行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无论是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还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复议,每一项工作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每一个环节都体现着X和政府的形象。
如果zjg出现偏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重“显绩”轻“潜绩”,重“上级评价”轻“群众感受”,就会背离X的初心使命,损害群众利益。比如,有的地方搞普法宣传,只追求横幅挂了多少、传单发了多少、活动搞了多少,却不关心群众是否真正学到了法律知识、是否解决了实际法律问题;有的地方搞人民调解,只追求调解率的数字好看,却不注重调解协议的履行和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有的地方搞法律援助,只追求案件数量,却不重视服务质量,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却“打不好官司”。这些行为,看似干了很多工作,实则没有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最终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zjg,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筑牢X执政的群众基础。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法治建设也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X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新要求。我县司法行政事业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比如如何更好地统筹全面依法治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如何更好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律需求;如何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何更好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
这些任务艰巨而繁重,需要我们以正确的zjg为指引,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如果zjg出现偏差,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搞“花架子”“假把式”,就会贻误发展时机,影响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比如,有的干部为了在短期内出成绩,不顾实际情况盲目上项目、铺摊子,结果导致资源浪费、工作脱节;有的干部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敷衍了事,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缺乏耐心和韧劲;有的干部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愿作为,遇到问题绕着走,导致工作停滞不前。
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zjg,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既抓当前又抓长远,既抓重点又抓全面,既抓数量又抓质量,才能推动我县司法行政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司法行政队伍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X和人民的“刀把子”,必须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队伍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必须做到信念过硬、ZZ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而正确的zjg,正是锻造“五个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基础。
如果zjg出现偏差,就容易导致理想信念动摇、ZZ立场模糊、作风纪律松弛,甚至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从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来看,很多干部之所以陷入腐败泥潭,归根结底是zjg出了问题。有的干部把“当官”作为追求目标,把“权力”作为谋私工具,一心想着升官发财,忽视了X性修养和纪律约束;有的干部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不惜违反纪律规矩,搞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有的干部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最终被群众所唾弃。
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zjg,引导全体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锤炼过硬作风,严守纪律规矩,才能锻造出一支让X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才能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X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司法行政系统虽然不是权力集中的部门,但也不是“清水衙门”,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业监管、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廉政风险点。比如,在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中,可能存在利用职权为法律服务机构谋取利益、收受好处的风险;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可能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为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风险;在法律援助资金使用中,可能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风险;在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招投标违规、收受回扣的风险等。
这些廉政风险的存在,与干部的zjg密切相关。如果干部树立了正确的zjg,就会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廉洁从政、依法用权;如果干部的zjg出现偏差,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就会无视纪律规矩,铤而走险,最终陷入腐败的深渊。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查处了多起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十分深刻。比如,某省司法厅原厅长李某,zjg严重扭曲,把司法行政工作当作个人升官发财的跳板,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最终被开除X籍和公职,判处有期徒刑。某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原科长王某,为了追求所谓的“工作成绩”,违规为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减刑手续,收受他人财物,最终受到X纪国法的严惩。
这些案例警示我们,zjg的偏差是滋生腐败的重要根源。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zjg,引导全体干部正确看待权力、地位和利益,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才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ZZ生态。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查处了一大批X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很多案件都与错误zjg密切相关。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情况,我们要深刻剖析错误zjg的各种表现、严重危害及其产生的根源,从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
错误zjg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重显绩轻潜绩,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有的干部只愿意做那些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显绩”工作,不愿意做那些打基础、利长远、见效慢的“潜绩”工作。比如,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热衷于搞大型集中宣传活动,追求场面热闹、媒体曝光,却忽视了日常性、针对性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农民工、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普法工作不够深入;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只注重打造几个“示范点”“样板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却对大多数普通村庄的法治建设投入不足,导致“点上亮、面上暗”;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只注重业务能力的提升,却忽视了思想ZZ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导致干部队伍出现思想滑坡、纪律松弛等问题。这种“重显绩轻潜绩”的做法,看似短期内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长远来看,会导致工作基础不牢、发展后劲不足,甚至留下后遗症。
二是重数量轻质量,弄虚作假搞“数字政绩”。有的干部把工作简单等同于“完成指标”,把“数量”当作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不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比如,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为了提高调解率,把一些根本没有调解成功的案件也算作调解成功,甚至编造虚假调解案件;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为了增加案件数量,降低受理标准,把一些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也纳入援助范围,导致法律援助资源浪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为了降低重新犯罪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流于形式,甚至隐瞒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情况。这种“数字政绩”不仅不能反映真实的工作情况,还会误导上级决策,损害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
三是重形式轻内容,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有的干部习惯于做表面文章,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包装”和“宣传”上,而不是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比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只注重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却不注重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导致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只注重建设服务大厅、配备硬件设施,却不注重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导致群众“进得了门、办不了事”;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只注重开展几次专项检查、下发几份整改通知书,却不注重跟踪问效,导致问题屡查屡犯。这种形式主义的做法,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会让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产生不满情绪。
四是重上级评价轻群众感受,唯上是从搞“唯上主义”。有的干部把上级的评价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一切工作都围绕上级的喜好转,而忽视了群众的需求和感受。比如,在开展工作时,只考虑上级是否满意,不考虑群众是否需要;在解决问题时,只考虑上级是否关注,不考虑群众是否受益;在制定政策时,只考虑上级的要求,不考虑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接受程度。有的干部甚至为了迎合上级,不惜牺牲群众的利益,搞“一刀切”“一阵风”式的工作。比如,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时,不顾实际情况,盲目扩大整治范围,导致一些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推进改革工作时,急于求成,不注重宣传引导和群众沟通,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支持。这种“唯上主义”的做法,违背了X的群众路线,损害了X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五是重个人升迁轻事业发展,追名逐利搞“功利主义”。有的干部把个人的升迁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把工作当作个人升官发财的阶梯,一心想着“往上爬”。比如,在工作中挑肥拣瘦,只愿意做那些容易出成绩、容易被上级看到的工作,不愿意做那些难度大、责任重、默默无闻的工作;在团队合作中,争功诿过,把成绩归功于自己,把责任推给别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甚至不惜违反纪律规矩。有的干部为了追求个人政绩,不顾事业发展的大局,盲目决策、胡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种功利主义的思想,不仅会影响个人的成长进步,还会破坏单位的ZZ生态,阻碍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