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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政策破壁垒探新路——各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综述
中小企业是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力量,而订单,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根本。
一直以来,政府采购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实施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大企业分包、组成联合体、提高预付款比例、“政采贷”等多项措施,不断加大支持力度,让中小企业获得更多订单。“十四五”时期,全国中小企业获得的合同份额占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稳定在70%以上。
一、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中小企业如何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更具优势,“给政策”是关键。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到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再到财政部将对小微企业评审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将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并在2025年正式将40%的预留比例要求确定为长期支持政策。
各地在落实政策的同时也在创新做法,通过给订单、送资金、降成本、激活力给予中小企业最大力度支持。北京、天津、广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多地提高预留份额,青岛将采购预留份额比例由40%提高至45%。福建给予小微企业15%—20%的价格扣除,同时将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四川修订《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品目范围。山东青岛先后印发
《青岛市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1.0版及2.0版,为中小企业划出订单范围。在资金方面,江苏通过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运用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和“政采贷”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持续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有效缓解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金占用压力。重庆推行政府采购合同“预付制”,规定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向中小企业支付预付款不低于50%。山东累计发放“政采贷”超500亿元,河南、四川发放“政采贷”超200亿元,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重庆还给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大订单。该市统筹建立各级财政部门、发展改
革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之间政策落实协同机制,就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等事项开展协作,更新完善公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6个工程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方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范本等要求纳入其中。打通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与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通道,实现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和采购合同等信息实时交互。政策执行以来,重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已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