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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多地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分析研判当前我区宗教领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并对第三季度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我们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通报了近期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初步情况,希望大家能将所学所思切实转化为行动自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稳定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宗教领域而言,更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形势异常严峻,为我们敲响了长鸣的警钟。从4月25日成都双流永福公寓的较大火灾,到5月12日湖南衡阳居民住宅大火,再到6月12日湖南湘西临街商住楼的火灾,直至7月9日福建晋江鞋厂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这一系列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后果令人痛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工作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这些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X中央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稳定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些发生在全国各地的事故,虽然行业领域、具体原因各不相同,但背后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安全意识的淡薄,主体责任的悬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形式化,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的不足。“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我们绝不能有“火灾发生在别处、与我无关”的侥幸心理,更不能有“检查一阵风、过后万事空”的麻痹思想。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信教群众的精神家园,往往建筑结构复杂、木质构件多、用火用电频繁、人员流动密集,本身就是消防安全的高风险单位。在近期区民宗局组织的安全检查中,也确实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部分场所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破损的情况;有的场所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维护保养不到位,甚至存在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的现象;个别场所对香烛明火、长明灯的管理不够规范,未做到有效隔离和专人看管;还有的自建房屋存在一定的建筑安全隐患,尤其在当前汛期和高温天气交织的季节,风险更加凸显。这些问题,每一个都可能是引发事故的导火索。
因此,全区宗教界必须从讲ZZ、顾大局的高度,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场所负责人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把信教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场所的安全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ZZ任务来抓。维护好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不仅仅是业务工作,更是ZZ责任,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关系到X和政府在信教群众中的形象。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退路,也容不得半点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