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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日报/2023 年/2 月/26 日/第 003 版要闻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3 年 2 月 9 日在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红云
2022 年主要工作
2022 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X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X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 32932 件,审(执)结 32288 件,综合结案率
98.04%。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 5005 件,审(执)结 4939 件,综合结案率 98.68%。全市法院和市中院的综合结案率均居全省第一。30 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通报表扬或表彰。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普洱建设取得新成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 2431 件,判处罪犯 3761 人,同比分别下降 29.25%和 34.69%。保持严打跨境犯罪高压态势。主动融入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大局,选派四批 64 名干警参加强边固防突击队、担任 3 个边境联防所联防员。审结一审跨境犯罪案件 631 件 1535 人。跨境犯罪案件审判质效排名全省第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 6 件 86 人。严重危害边境安全的熊某某涉黑团伙 6 名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依法惩治重点领域犯罪。审结危险驾驶案件 624 件,非法持有枪支案件 132 件,故意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 277 件,侵犯公民信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 28 件,非法经营、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
29 件,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 49 件,行贿案件 8 件。强化刑事司法人权保障。为被告人指
定辩护 457 人次,聘请翻译 73 人次,依法宣告 2 名被告人无罪。审结认罪认罚案件 1832 件。对
792 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
二、坚持服务大局,护航普洱高质量发展彰显新担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15606 件,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牢固树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理念,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工作专班。推动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十一条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开展“ 百名法官进企业” 活动,226 名员额法官挂联企业 233 家、商会 33 家。开通涉企案件“ 绿色通道”,审结涉企纠纷 174 件、破产案件 4 件,对 768 件涉企案件采取“ 活封活扣” 柔性执行措施,为 124 家企业修复征信。3 个案例入选《云南省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汇编》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审结一审合同案件9261 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 329 件。2 件案件入选云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推动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宁洱法院集中管辖全市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助推绿美普洱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滥伐林木、盗伐林木等刑事案件 183 件,判处罪犯 189 人,实刑率 96.83%。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原则,审结环境资源民事案件 20 件。陶某某诉张某、付某某林木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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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 275 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97.62%,准予强制执行行政非诉案件 182 件,澜沧法院行政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三、坚持人民至上,回应高品质司法需求推出新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积极推广网上诉讼工作,完成网上立案 8313 件,网上开庭 9146 件,网上调解 5255 件,电子送达 15320 件,网上缴退费 16.04 亿元。办理信访案件 363 件,化解信访积案 13 件。12368 诉讼服务热线接听群众咨询、当事人反映问题和投诉电话 3105 人次。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结教育、医疗、物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 580 件。稳妥审结家事案件 4097 件,调解撤诉 2966 件,调解撤诉率 72.39%。依法审结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案件 337 件,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依法审结土地流转、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等纠纷 284 件,助力乡村振兴。关心关爱特殊群体。依法缓减免诉讼费 157.59 万元。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 141 件,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116 份,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3 份,组织法治宣传 50 余次。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3 人,执结劳动争议案件 431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 1417 万元。向 116 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167.28 万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执结案件 10463 件,执行到位 23.83 亿元,开展网络查控 8571 件次,网上拍卖成交 2.24 亿元,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2140 人次,限制高消费 6845人次,司法拘留 28 人,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 人。
四、坚持守正创新,助力高效能治理迈出新步伐。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司法资源延伸至基层治理最末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推动“ 诉源治理” 新发展。牵头起草《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 。聚焦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社会治安等领域,发出司法建议 46 条。开展“ 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活动,13 个人民法庭审结案件 3103 件, 巡回办案率 96.52%。 思茅港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挂牌成立 329 个“ 村社型” 非诉联动中心,指导化解纠纷 602 件。构建“ 分调裁审” 新格局。与
15 家单位建立线上诉调对接机制,邀请 98 个调解组织、247 名特邀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