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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日报/2023 年/2 月/2 日/第 003 版专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 年 1 月 9 日在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2 年主要工作
2022 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X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X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围绕“ 推动实现辽源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 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17489 件,其中市中院受理 1308件;办结 17011 件,其中市中院办结 1161 件;整体结案率为 97.27%,同比提升 1.79 个百分点。
一、坚定ZZ方向,旗帜鲜明,以“ 忠诚” 彰显司法担当
——牢牢把握国家ZZ机关定位。始终坚持把X的绝对领导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深刻领会“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把淬炼对X忠诚作为首要品格,把筑牢ZZ信仰作为重中之重。开展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的ZZ轮训和主题宣讲等系列活动,把X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本职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X政法工作条例》 ,执行重大案事件请示报告制度。圆满完成全国两会、X的二十大会议等重大会事相应信访维稳工作,有力保障社会安定。
——牢牢把握担当作为服务理念。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疫情防控模式,发动全员参与,协助社区和包保村开展核酸检测、“ 敲门行动”、24 小时卡口值守等防疫工作,选派 31 名干警驰援长春,抗疫事迹被省委组织部推送到吉刻 APP 首页头条发布。依法保障我市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制发乡村振兴宣传服务手册,建设“ 法治之窗” 公益大屏幕,牵头 11家单位建立“ 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 公众号,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河长制有奖竞答活动。东辽、伊通两地法院签署东辽河至二龙湖水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筑牢东辽河流域治理司法屏障。全市法院 2 篇案例入选吉林法院“ 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龙山区法院审理的某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案入选吉林法院“ 黑土地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牢牢把握经济发展鲜明主题。坚持以法促商,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十八项工作措施》 。市中院受理涉及我市重点项目的某企业执行案件时,为加快案件办结,执行法官分秒必争,在疫情最严峻时期,毅然赴省外开展执行工作,将原需几个月完成的立、审、评、拍、执等流程在一个半月内全部办理完毕,为我市挽回经济损失 3 亿多元,跑出优化营商环境的“ 加速度”,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和企业的高度认可。全市法院先后开展“ 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 专项行动和 “ 服务企业月” 等活动, 多篇审判案例和工作经验入选吉林法院 “ 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经验材料汇编》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在《辽源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并被编入市委宣传部《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稿件汇编》 。
二、聚焦主责主业,维护正义,以“ 公正” 筑牢司法防线
——助力建设平安辽源。坚持罪刑法定,依法惩处各类一审刑事犯罪 849 件 1484 人。常态[(更多资料+: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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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惩涉枪涉爆、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 14 件 34 人,惩治伤害妇女儿童犯罪 26 件 55 人,判处职务犯罪 14 件 15 人。开展“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审结一审案件 11 件 53 人,法检“ 两长” 同庭履职审理养老诈骗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加强少年法庭建设,选派 99 名干警担任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审结未成年人犯罪 6 件 11 人,西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 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注重人权司法保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758件 1126 人,对 676 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助力建设和谐辽源。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 7268 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审结教育、就业、医疗等案件 135 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452 件,婚姻家庭案件 1577件。找准服务“ 三农” 着力点,审理涉农案件 210 件。维护军人职业尊崇,妥善化解涉军纠纷 3件。突出人格权司法保护,审结名称、名誉、荣誉、肖像和隐私权等纠纷 25 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全省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中国审判》杂志。
——助力建设法治辽源。强化裁判示范引领作用,审结一审行政案件 143 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41 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 99.28%, 同比提升 6.78 个百分点; 行政机关败诉率为 5.04%,同比下降 5 个百分点。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平台诉前化解案件 87 件,化解率达 77.01%。制发司法建议书和行政审判白皮书,东丰县法院制发的司法建议入选全省优秀司法建议。全市法院与两级政府、检察机关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就重点工作形成共识和意见,为法治辽源建设贡献合力。
三、践行人民至上,务实笃行,以“ 实干” 优化司法服务
——全面维护司法权威。贯彻公正、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不断完善执行规范体系,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过度执行、乱执行行为。对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资产,能“ 活封” 的不“ 死封”,有效释放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纳入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288 人次,限制高消费 2869 人次,同时对履行义务的 460 名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开展“ 夏日攻坚执行会战”“ 涉 10 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 等专项行动,全年执结执行案件 7190 件。
——全面优化服务体系。扎实开展“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创建活动。大力推进“ 全域通办”,为群众和当事人提供“ 就近能办、辖区通办、异地可办” 的诉讼服务新体验。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公民户籍信息、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常态查询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因被告身份信息缺失导致的立案难问题。完善审委会委员值班制度,设立法官值班窗口,缓、减、免收诉讼费 196.83 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 54.52 万元,开展普法“ 七走进” 等宣传活动 2320场次,有力解决群众“ 急难愁盼” 问题。
——全面助推基层治理。坚持在线调解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完善法官与“ 网格员+调解员+群众代表”“ 1+3” 一体化解纷链条。诉前调解案件 5927 件,调解成功率达 82.25%,基层法院入驻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纠纷化解率达 98.33%。在市、县(区)两级政法委支持下,联合相关部门创建“ 无讼社区” 3 个、“ 无讼村屯” 16 个,法院新收案件下降 27.20%,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深化法庭建设,建立辽河源人民法庭,加挂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牌子,省高院和辽源市委主要领导共同为法庭揭牌,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金州—安石—辽河源生态宜居示范带绿色产业发展。
四、深化配套改革,科学发展,以“ 创新” 释放司法活力
——高效融入改革大局。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案件下沉和提级管辖, 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 中级法院审理重大典型一审案件职能作用凸显。深入推进二审独任制审判改革,聚焦精准适用标准,全力优化审判资源。落实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构建知识产权“ 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 格局。贯彻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 1+10” 集中管辖改革,支持、指导东辽县法院集中管辖我市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努力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