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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2024 年/1 月/4 日/第 005 版法院
争做生态卫士 守护美丽家园
——宝鸡市太白县人民法院推动环境保护综述
本报记者 史红海
“在此我诚恳道歉,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增强法治观念,做守法公民。 ”近期,一则道歉信在宝鸡市太白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原来,鞠某携带钓鱼竿、鱼饵等工具,在太白湑水河水生生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暨大熊猫国家公园宝鸡片区内,钓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秦岭细鳞鲑,被公安机关抓获。为了引导公众自觉加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行动,达到惩治违法犯罪和生态保护治理的双重目的,太白县人民法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被告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6000 元。
“一尾细鳞鲑长不盈尺,但有人却认为是山野小鱼,保护意识不强。 ”2023 年 12 月 28 日,太白法院大熊猫国家公园巡回法庭负责人李华介绍,道歉判决的执行进一步扩大了普法效果,有利于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这是太白法院肩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使命,勇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卫士的生动写照。
聚焦主责主业 助力绿色发展
为守护一方绿水青山,太白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大熊猫国家公园巡回法庭,成立了专门的团队。2017 年以来,全院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53 件,判决被告人 60 人,其中既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也有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案件。在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小型水电站整治和河道治理等工作中,太白法院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在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同时,有效兼顾了县域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
“法院积极处理旅游项目建设形成的环境治理等相关案件,有力规范了秦岭范围建设开发活
动。 ”太白县秦岭办负责人说。
2021 年 4 月,石头河水库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村民张某,在未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同意他人在其承包的林地内砍伐林木。太白法院依法对张某等判处刑罚,并组织调解,最终被告人张某等赔偿生态修复费共 2660 元。随后,太白法院监督林业部门对损坏林地进行修复,使该案的审理实现了ZZ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环保宣传 共护美丽家园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太白县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