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广西日报/2024 年/2 月/6 日/第 010 版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 年1 月23 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海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
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 年主要工作
2023 年,在X中央和自治区X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悉心指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履行法定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主题教育为动力,推动全区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自治区高级法院受理案件 18352 件,审结、执结 16296 件。全区法院受理案件 1139053件,审结、执结 1021453 件,同比分别上升 6.77%和 5.24%;员额法官人均办结案件 239 件。审判执行质效总体稳中有升,31 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例,49 个集体、74 名个人获全国、全区表彰。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靖重大责任,依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全区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46337 件、判处罪犯 62818 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等犯罪,守护好祖国“ 南大门”。依法惩治走私、偷越国(边)境、跨境赌博等犯罪活动,维护国(边)境管理秩序,对走私偷逃税款 2.6 亿余元的杨某生等人、“ 金福” 跨境网络赌博系列案罪犯依法重判。积极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促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巩固发展各民族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自治区高级法院等 8 家法院获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崇左中院等 3 家法院、2 名个人荣获自治区第九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竭力维护社会稳定、 公共安全、 人民安宁。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审结涉黑恶罪案 101 件 555人,追缴涉黑财产 4.1 亿余元。对利用“ 套路贷” 牟利、暴力催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刘某松判处有期徒刑 25 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案件 2344 件 2956 人,对杀人分尸的罪犯陈某依法执行死刑。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2946 件 4630 人,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保持高压态势。审结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 102 件,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依法判处重刑。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审结醉驾刑事案件 8240 件,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法审理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违法犯罪案件,维护群众“ 头顶上”、“ 脚底下” 安全。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212 件 315 人,维护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 8718 件 11026 人,涉案金额 3.36 亿元。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坚决贯彻X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保持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
第 1 页 共 6 页

等职务犯罪案件 421 件 452 人,其中原厅局级干部 14 人、县处级干部 64 人。依法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易鹏飞、陈如桂等 2 名原省级干部重大要案。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惩处,审结行贿犯罪案件 46 件、判处 48 人。积极追赃挽损,追缴到位 3.45 亿元。
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认真落实“ 抓前端、治未病” 重要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召开全区调解工作会议,推动把诉调对接向前延伸,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根据司法数据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司法建议 624 份。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针对物业纠纷高发现象,发出司法建议推进治理,相关案件下降 49.62%。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以能动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我区经
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树立“ 案案都是营商环境” 理念,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 345968 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1593 件。推进提质增效,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 23 天。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依法适用“ 活封”、“ 活扣” 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建立信用修复激励机制, 对已履行裁判义务的 34596 人屏蔽 (撤销)失信信息,对 25403 名被执行人采用失信预警等措施。开展“ 企业清淤” 专项执行行动,为企业执行回款 264 亿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指导、协调崇左市法院高效执行隆硕高速非诉行政案,助力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落实到个案办理。深化与自治区工商联沟通协商机制,联合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共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把一般违法作为犯罪处理,强化涉产权案件申诉复查工作。自治区高级法院提级再审蒋某智骗取票据承兑案,依法宣告其无罪,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企业完善治理、守法经营。
服务现代化产业发展。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地理标志产品等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6175 件,同比增长 7.19%,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助力“ 桂字号” 品牌叫响大江南北。柳州市法院妥善审理螺蛳粉注册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梧州市法院建立系统保护六堡茶工作机制,护航特色产业发展。来宾、崇左市法院稳妥处理涉糖产业纠纷,维护糖企糖农合法权益,守护我区“ 甜蜜” 产业。平果市法院铝业人民法庭建立“ 金融+工业” 纠纷一站式化解机制,助推铝产业发展。南宁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 1.8 亿元的新能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助力新兴产业发展。
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融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案件 85358 件,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助力地方金融机构清缴不良资产,清收回款 107 亿余元。正确适用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司法解释,支持历史性问题楼盘复工续建,参与化解大型房企风险,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服务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北海中院推动 7 个问题楼盘复工复产,盘活资产 33.14 亿元,让 2325 户购房者实现“ 安居梦”。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审结破产案件 808 件,盘活资产 2408.67 亿元,推动“ 僵尸企业” 有序退出、防止风险外溢,帮助困境企业转危为机。自治区高级法院和桂林中院积极协助、依法处理涉航空公司相关纠纷问题。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推行刑事、民事、行政“ 三合一”
审判,审结环境资源案件 10701 件,用最严密法治保护广西绿水青山。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依法审理许某等非法占用红树林林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保护红树林湿地, 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建立完善漓江流域、西江流域、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海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汇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依法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妥善审理涉碳案件,来宾中院依法审理某矿业公司诉某水泥公司产能指标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区建设。依法惩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依法化解山林、土地、
第 2 页 共 6 页

水利纠纷,促进乡村社会治理。妥善化解涉农产品产销、特色产业投资、乡村旅游等纠纷,助力乡村产业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 73 件 99 人。支持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提出 20 条举措,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全区 321 个人民法庭和 396名法院驻村干警,在农村产业发展、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服务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助力我区全面融入国内大循环。南宁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行政处罚案,兼顾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组织平陆运河沿线法院共研司法保障举措,推出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建设 12 条措施,南宁、钦州市法院参与化解一批涉平陆运河纠纷。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公正高效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及海事海商案件 1317 件,办理涉外司法协助、涉港澳台司法互助事务 603 件。成功承办中越边界省份法院研讨会,与越南谅山省、广宁省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广西等五个省(区)法院开展国际司法协助试点,自治区高级法院可以向特定条约缔约国中央机关,直接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和转递相关材料;指定全区 15 个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高质量运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构建诉讼、仲裁、调解相互衔接的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护航“ 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RCEP 协定实施行稳致远。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 双赢多赢共赢” 理念,依法审结行政案件 20633 件。全区法院新收行政一审案件在 2022 年比上年下降 17.69%基础上,2023 年同比再降 7.52%,降幅排在全国前列。与自治区司法厅、检察院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大力适用示范性裁判,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推动各级政府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73 家,更高效化解争议;持续发出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深化府院联动,推广市长、院长、检察长法治政府建设会商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出庭应诉率为 98.84%。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以高质量司法保障民生福祉
用心用情审理每一起案件, 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努力促进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办好涉民生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保等案件
99911 件。推动建立“ 法院+工会+人社+N” 机制,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机制,维护新零工经济从业人员权益。连续多年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行动,2023 年为农民工追回欠薪
1.94 亿元。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助力改善医患关系。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伶俐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准则、传递社会正能量。
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聚焦人民群众关切,迎难而上、持续攻坚,全区法院执结案件 324896件,同比上升 6.92%,到位金额 475.74 亿元,同比增加 37.2 亿元。出台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精准惩戒等方面堵点。推动创新举措,提升裁判自动履行率,贵港市法院执行立案时向当事人发出“ 一督促六预告”,促成 1664 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6617.4 万元。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涉金融债权等系列专项执行活动,解决重点领域执行难题。贺州、河池等地在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建立执行联动工作室,汇聚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
注重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与妇联合力加强妇女权益保障,运用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心理辅导等机制,联动化解家事纠纷,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 65824 件,用司法温情守护家庭温暖。合浦县法院星岛湖人民法庭等 3 家单位获评“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38 份,1 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反家暴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审结相关案件 51 件 145 人,涉案金额 1.36 亿元,守护百姓养老钱。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畅通涉军维权渠道,妥善审理涉军人军属案件。强化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联合自治区残联等部门出台保护残疾人实施意见,切实保障残
第 3 页 共 6 页

疾人合法权益,引领向上向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