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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2024 年/2 月/7 日/第 006 版要闻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泽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
出意见。
2023 年工作回顾
2023 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 公正与效率” 主题,坚决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人大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195811 件,审结 180798 件,同比上升 31.67%和 39.49%。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 3318 件,审结 2635 件,同比上升 27.41%和 25.42%。全省法院 50 个集体 40 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海南中院立案庭、尖扎县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省法院刑一庭、西宁市城北区法院执行局、互助县法院双树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果洛州甘德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X建工作先进集体;格尔木市法院赵琰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和全国法院X建工作先进个人。
一、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平安青海建设“ 十个一” 部署要求,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7408件。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依法审理颠覆破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犯罪案件,坚决捍卫ZZ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244件,判处罪犯 332 人,全力维护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 74 件,判处罪犯 99人,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 163 件,判处罪犯 433 人,全力守好人民群众的“ 钱袋子”;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高空拋物等案件 2040件,判处罪犯 2075 人,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出行安全。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 13 件,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146 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 53 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坚持“ 打财断血”,海南中院加强“ 日月山埋尸案” 涉案“ 黑财” 执行处置,执行到位 4735 万元,全省法院执行到位 1.8 亿余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妥善审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谈林军涉黑案、蒋涛涉黑案等重大案件,协同做好审理和宣判期间的维稳安保、舆论宣传等工作,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赢得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拥护和支持。
全力惩治腐败犯罪。依法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95 件,判处罪犯 107 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依法审结行贿罪案件 27 件,判处罪犯 30 人,坚决斩断“ 围猎” 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深入开展“ 雷霆 2023” 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活动,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坚定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
不断强化人权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多名被告人无罪,有效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 4817 件,适用缓刑 1704 人,对 32 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坚持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 18 件。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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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在依法保障人权的同时,防止“ 纸面服刑” 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二、依法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讲ZZ顾大局理念,坚持把法院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努力营造公正高效
的司法环境。
依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 34172 件,审结破产案件 16 件,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认真总结审理省投资集团公司、盐湖股份公司等破产重整案件的成功经验,省法院指导西宁中院妥善审理“ 西钢” 重整案,圆满完成了重整工作,相关企业清偿债务
220 亿元,4414 名职工稳定就业,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得以化解,帮助企业从濒临破产到“ 涅槃重生”。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依法审结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类纠纷案件 8057 件,与省住建厅签署《关于推进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为房地产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二号司法建议》 ,依法审结金融类纠纷案件 3624 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通知》 ,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依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482 件。 明确 8 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有力推动知识产权“ 三合一” 审判机制体制改革。完成最高法院司法服务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课题,妥善审理涉农案件,推进农村、牧区移风易俗,为乡村振兴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 国之大者’ ”的重大要求,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生态保护和发展,妥善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1827 件, 切实担负起依法保护青海生态环境的ZZ责任。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把“ 从ZZ上看、从法治上办” 的要求贯穿涉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系列案件审理的始终,把依法审理案件与治理修复木里矿区生态环境、提振市场主体投资信心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的ZZ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 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 的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妥善审理的华鑫公司破产重整案,保障了玛尔挡“ 水光风一体化” 综合能源基地建设项目顺利投产,获评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与央视《今日说法》等栏目共同推出《司法呵护生物多样性》《法治守护黄河》《法护三江源》等节目,讲好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青海故事, 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从源头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 1992 件,国家赔偿案件 217 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 84.19%。省法院连续 15 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青海法院经验。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认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省法院与当地X委、政府协同发力,成功化解了 5 件历时 12 年的土地征收补偿案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 173 份,收到反馈 162 份。省法院就相关行政部门对通天河流域违法采砂行为未依法及时履行监督执法职责的问题,向省依法治省办、省自然资源厅发出弥补治理漏洞的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严格落实责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省政府提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助力全省各级政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坚持司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牢固树立换位思考理念,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妥善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 75928 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纠纷等案件 16690 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74 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稳定、邻里和睦。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1436 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8174 件,帮助农民工追讨“ 血汗钱”。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救助金 473 万元,缓、减、免诉讼费 2452 万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持续提升服务品质。继续发扬“ 马背法庭” 的经验做法,开展巡回审判 2962 次,努力打通诉讼服务“ 最后一公里”。玉树、果洛等地法院在虫草采挖季节加强巡回审判和矛盾化解,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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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涉虫草交易纠纷就地平息;化隆县法院通过“ 拉面经济云端诉讼服务点” 开展巡回审判,中央电视台“ 二十大时光” 栏目对“ 拉面法庭” 进行了专题报道。省法院组织编译的《汉藏双语法律词典》出版发行,进一步消除了藏区执法司法环节存在的语言交流障碍,提升了少数民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积极组织民和、循化等受灾地区法院投入“ 12· 18 积石山地震”抗震救灾,动员广大法院干警积极捐款,与灾区群众携手共渡难关。
依法兑现胜诉权益。依法执结各类执行案件 58881 件,执行到位 128.35 亿元。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 10856 件,执行到位 9.9 亿元。组织开展“ 清积案、提质效”三年专项行动,执结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 895 件。组织召开全省 21 家单位参加的执行工作联席会,推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与省政府联合制定《关于做好涉X政机关为被执行人
案件债务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积极推进案件偿债资金解决办法落地。强化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656 人次,发布限消令 24556 人次,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 4 名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超期未发放案款的执行案件启动“ 一案双查”,坚决防范执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实现了案款发放“ 双清零” 目标。
四、坚持能动司法,切实推动诉源治理
坚持“ 抓前端、治未病”,深入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不断把诉调对接的“ 调” 向前延伸,
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诉前调解分流。全省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 54 个,值班律师工作站 38 个,聘请特邀调解组织 366 个、特邀调解员 752 名,诉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35809 件。黄南中院以“ 特邀调解员法官团队” 的诉前调解模式,化解了涉案标的金额 5 亿元、关联标的金额 87 亿元的“ 同赛高速” EPC 合同纠纷。海北中院积极参与海北州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诉前协力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
400 余件,工资清欠率达 100%,有效防范“ 漫长讨薪” 带来的风险隐患。湟源县法院茶汉素人民法庭创新开展便民诉讼“ 先行调”、特邀调解“ 过滤调”、部门协作“ 联动调”、巡回审判“ 上门调” 的“ 四调” 阶梯解纷机制,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加强对“ 非诉调解” 的指导。全省法院向全省 53 家“ 五合一”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派驻工作人员指导调解;与银保监局、银行等单位共同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解案件 698 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乡贤、村干部等“ 地熟、人熟、事熟” 的调解优势,循化县法院聘请全国人大代表、循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