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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治报/2024 年/3 月/27 日/第 003 版基层
三都法院中和人民法庭:探索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通讯员 刘椿林 记者 杨杰
近年来,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着力打造“ 枫桥式人民法庭”,深耕基层法治土壤,根据辖区矛盾纠纷的特点,在解纷实践中探索出一条助推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通过“ 以调促解”,为当地群众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模式。
巧解家事纠纷消“ 心” 愁
“ 我现在就要离婚,谁都别劝我!” 在中和人民法庭的家事调解室,原告陆女士激动地向法官蒙胜翠痛诉自己对婚姻的不满和失望。
陆某与潘某依照当地风俗成亲,直到陆某生下儿子后双方才补办结婚手续。婚后,陆某常受到丈夫潘某的殴打,还需要一边照看孩子一边靠制作马尾绣补贴家用。因为手艺不错,陆某加入了镇上的“ 水族马尾绣协会”。随着收入提高,又常常外出参加展演活动,造成了丈夫潘某的心理不平衡,还采取过激行为威胁她。最终,不堪忍受的陆某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
“ 家庭纠纷中,因为立场不同,思想观念差异大,或是双方的法律意识、文化水平不同等矛盾是调解中绕不开的难题。 ” 蒙胜翠认为本案如果直接判决,势必会对民族习俗和传统观念造成冲突,矛盾激化在所难免。为此,蒙胜翠邀请村委会、寨佬以及“ 绣娘调解员” 一起,组织男女双方家族到场进行调解,最终,两人和好回家,一桩因旧习俗引发的家庭纷争得以圆满解决。
随着外出务工人群增多造成两地夫妻分居,女性家庭地位提高与水族传统习俗产生冲突等原因,家事纠纷成为中和人民法庭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为此,在推进家事矛盾纠纷化解中,中和人民法庭持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以修复家庭关系、实现家庭和睦为导向,依靠专业化、制度化的家事审判队伍搭配特邀调解员,通过“ 双语法官+家事调查员+绣娘调解员(水书先生调解) ”的方式主动介入矛盾纠纷前沿,在不断激发特邀调解员活力的同时,还强调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在情理法中寻找到了一条巧解家事纠纷之路。
合力维护权益解“ 薪” 结
“ 这边刚接到一宗纠纷,乡亲们吵得厉害,嚷着要维权!” 前段时间,中和人民法庭法官助理潘明刊接到了来自村委会的一通电话。 听到工作人员火急火燎, 潘明刊详细询问了群众们的诉求,又联系上当地综治办、司法所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商,自己也马不停蹄地赶到现场。
了解到企业是因经营困难才拖欠着 90 多名群众的货款未支付,并非恶意拖欠的情况后,中和人民法庭联合镇综治办、 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在现场组织群众召开座谈会, 着手对群众进行调解,向群众宣传“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法律知识。“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企业这边如果不履行协议,你们可以直接凭司法确认裁定书向我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亮明法官身份之后,当事人均表示信服,群众的情绪也随之缓和了不少。随后潘明刊也趁热打铁给出了调解方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进行司法确认,仅用一天便妥善化解了这起纠纷。
“ 谢谢法官,我们的辛苦钱终于有着落了⋯⋯” 拿到了法院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后,乡亲们心
里的“ 石头” 终于落地,并对法庭提前介入调解为民解忧表示感谢。
该案的顺利化解为中和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注重“ 面对面” 调解,拓宽解纷“ 共治圈”,推动法庭、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联动,建立辐射辖区内各村寨的便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