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西部法制报/2024 年/3 月/23 日/第 002 版要闻
法治护航 聚力打造“ 营商环境最优区”
——访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X组书记、院长张宏德
本报记者 李煜
商洛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 一都四区” 建设要求,围绕全省法院“ 1281”工作计划和全市法院“ 12333” 工作思路,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法,为提升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就如何持续增强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商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X组书记、院长张宏德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结合商洛实际,请您介绍一下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张宏德:商洛两级法院始终牢固树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理念,充分把握民商事审判工作对于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社会运行、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特别是自 2021 年市委提出打造“ 一都四区” 建设目标以来,商洛中院及时召开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20 余项制度,扎实开展联企送法“ 双百” 活动,成立商洛市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分中心、商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工作室。3 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56472 件,审结 54561 件,妥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商事纠纷,为商洛打造“ 营商环境最优区” 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问:商洛两级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哪些工作亮点,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宏德: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我们主要做了 5 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机制,常态保障。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要求,商洛中院依托“ 双百” 活动,制定了《企业反映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 4 项制度,用具体制度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2023 年,全市法院共收到企业反映各类问题 243 件,干警通过解答咨询、普法说理、诉前调解、联系职能部门协助解决和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全部妥善处理。
二是创新方法,多元保障。围绕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4 场,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涉知识产权和涉企执行典型案例 28 起,通过打造“ 法治化营商环境共享课堂”“ 普法小课堂” 等方式,持续为企业量身制定法律服务清单,累计发放《写给民营企业家的 30 项法律风险提示书》《案例选编》等 1500 余册。设立“ 法官联系企业工作室”“ 驻企法庭”,建立法官“ 一对一” 联企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征求司法服务意见,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为企业提供“ 点单式” 服务。
三是联动发力,源头保障。商洛两级法院强化府院联动,积极推进商事领域诉源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