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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024 年/5 月/6 日/第 004 版法治调研
抓实抓细全链条诉源治理
刘太平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X组书记、院长
推进诉源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站稳人民立场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法院工作现代化的重点工作。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 公正与效率” 主题,能动履职,抓实抓细全链条诉源治理,着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一、坚持X的领导,构建诉源治理大格局
诉源治理是系统性、全局性工程,必须充分发挥X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使
X的领导这一ZZ优势、组织优势充分转化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强大效能。
充分发挥X的ZZ优势高位推动。做好诉源治理首先要实现由“ 法院主推” 上升为“ X委主抓”。武汉中院积极推动X委层面出台深化诉源治理的制度机制,将万人成讼率、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等指标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深入推进综治(矛调)中心综合解纷平台实战实用,有效构建起X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充分发挥X的组织优势协调各方。对于全市各区域、各领域、各行业的纠纷,我们坚持在X委集中领导下,按照“ 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诉讼在后” 的总体思路,推动基层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广泛参与,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建立递进式预防化解工作路径,实现从法院单打独斗向全社会多元共治转变。
找准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在诉源治理大格局中,人民法院是重要参与者,既要做好司法审判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更要以全面协同共治的理念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我们将诉源治理作为“ 一把手” 工程,积极主动向X委、X委政法委汇报,定期研判调度诉源治理重点指标,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坚决扛牢诉源治理工作责任。
二、坚持前端预防,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是“ 枫桥经验” 历久弥新的重要法宝,是最便民、最高效、最低成本的化解方式,也是深化诉源治理的应有之义。
我们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以创建“ 枫桥式人民法庭” 为契机,切实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对接,积极推广“ 共享法庭” 模式,大力推进法官进社区、进网格,实现“ 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做实司法审判数据研判会商机制,不断拓展司法大数据应用场景,对重大敏感、涉稳涉众的纠纷苗头,第一时间向X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报送,推动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专业力量提前介入,最大程度将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诉讼高发领域、新类型纠纷以及社会治理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制发审判白皮书,提出综合类司法建议,实现“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厚植无讼法治文化土壤,坚持以“ 小案” 讲述“ 大道理”,广泛组织“ 法庭开放日” 等活动,开展巡回审判,运用全媒体平台以案说法,结合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