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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日报(汉)/2024 年/5 月/16 日/第 006 版法治呼和浩特
新城区人民法院以执行五项措施助推诚信建设
本报记者 苗欣
新城区人民法院在推动“ 诚信建设工程” 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司法公信助推社会诚信。今年以来,新城区人民法院聚焦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重点推出五项措施,助力“ 诚信建设工程” 纵深推进。
以司法强制措施兜住诚信底线
新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依法充分运用司法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适用各类失信惩戒措施,如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悬赏公告等,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新城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对自愿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给予充分的鼓励和支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善意执行理念探索信用修复
新城区人民法院在强化失信惩戒“ 负向” 倒逼的同时,探索建立起守信联合修复的“ 正向”激励措施,对于因失信惩戒导致信用受损人员,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准确区分和把握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及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的适用条件,如已履行法定债务、纠正违法行为、积极赔偿损失的失信人员,引导其树立诚信价值观,经综合考察后,减轻或解除惩戒措施,同时协调征信、
金融机构等部门,推动信息共享,探索减轻失信主体信用约束,助力其走出困境,重回诚信轨道。
今年新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59 人次, 同比持平, 其中主动履行的 112 人次,主动履行率同比提升了 14 个百分点。惩戒和激励双向作用促进诚信履行的效能正在突显。
以执行工作前置推进执源治理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越多,说明生效法律文书的主动履行率越低。如何提升生效法律文书的即时履行率、从源头防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是新城区人民法院长期探索的一项重要课题,为此,新城区人民法院推行立、审、执全流程执源治理机制。
一方面,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的法律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诉讼、执行风险特别是“ 执行不能” 的风险告知和提示,强调在涉及财产交易、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及合同签订、履行等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做好风险预判,留存证据以防患于未然,引导公众养成遵法守信的习惯。
另一方面,当纠纷进入法院后,充分发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