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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024 年/11 月/14 日/第 007 版涉外法治
我国环境资源审判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近十年来国际交流合作综述
本报记者 张昊
11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共同主办的“ 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 国际研讨会在四川成都举行,来自各个国家、国际组织的与会嘉宾进一步凝聚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广泛共识。
当今世界各国、各国际组织普遍认可绿色已经成为发展的鲜明底色,司法在实现可持续发展
和加强全球环境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最高法于 2014 年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十年后的今天,全国已有 31 个高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南京、昆明、郑州、长春、乌鲁木齐、重庆、成都等地专设环境资源法庭,四级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 2800 余个,形成覆盖面最广、体系最完整的生态环境审判体系。
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积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益经验,并一直致力于深化同世界各国、国际组织的环境司法经验交流互鉴、成果惠益分享。近十年来,我国环境资源审判不断收获好评,在推进全球环境法治过程中影响力、感召力持续提升。
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
2019 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次发布全球环境法治评估报告指出,环境法治的建设离不开完善的体系,而司法体系是维护环境法治的重要保障。
2019 年至 2023 年,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 103.3 万件,2021 年以来环境资源案件数量呈现下降态势,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明显。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中,阐释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分享改革创新经验。
2019 年 1 月,最高法派员参加在肯尼亚内罗毕召开的联大“ 迈向《世界环境公约》” 特设工作组第一次实质会议并提出建议。
2022 年 5 月,为共同纪念联合国《斯德哥尔摩宣言》发布五十周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成立五十周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应邀为相关庆祝活动录制开幕视频合集,回顾我国生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