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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治报/2024 年/11 月/5 日/第 002 版要闻
筑牢司法屏障 不负锦绣山河
——忻州市忻府区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潘帅 通讯员 侯佳欣
近年来,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履职尽责、多元协作,筑起了一道守护忻府区绿水青山的司法屏障。
专业精进
释放环资审判新动能
忻府区法院坚持以专业化为方向,以适应新形势环境资源审判要求为目标,推进环资审判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2020 年,该院成立环资审判团队,由 5 名ZZ过硬、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刑庭业务骨干组成,并多次组织环资审判法官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更新环资审判的先进审判理念和办案技能,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在办案过程中,始终遵循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规律,坚持“公正与效率”和“遏制违法与修复生态”并重,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对认罪认罚和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用、补植复绿、义务劳动的破坏生态环境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引导被告人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修复生态环境。
2023 年 5 月,该院公开宣判段某彬污染环境一案,首次由 3 名审判员、4 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现场公开宣判, 被告人段某彬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024 年,该院环资审判团队被评为山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