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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日报/2025 年/10 月/30 日/第 007 版辉煌“ 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
携手同心护稳定
聚力共进助发展
——襄城县人民法院“ 府院联动” 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董巧霞 董全磊 通讯员 崔佳
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法治建设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司法与行政的良性
互动则是夯实这一基石的关键一环。
近年来,襄城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工作职能,聚焦中心大局,以“ 联” 筑基、以“ 动” 聚力、以“ 效” 赋能,在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化解、执行攻坚等工作领域,不断深化完善“ 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应用,着力构建宽领域、多层次、常态化的“ 府院联动” 工作大格局,实现了ZZ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襄城县人民法院X组书记、院长张亚表示,该法院将在X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 府院联动” 规范化、常态化运行,通过司法与行政的深度协同、优势互补,切实解决群众的“ 急难愁盼” 问题,护航平安襄城、法治襄城建设行稳致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搭桥互联
助力行政争议化解
“ 你们真情调解,为我们企业留出整改空间和生存通道,我们企业也会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9 月中旬,襄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涉大气污染防治行政争议案件。和解协议签订后,某企业有关负责人再三向法官致谢并作出承诺。
今年 5 月,相邻地市某局在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存在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范要求,该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 19.2 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诉至襄城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由该法院副院长李淑亚、环资庭副庭长郭琦、七里店法庭副庭长姚晓芹组成的合议庭没有就案办案,而是迅速赴某企业了解情况。经查,该企业虽存在违规事实,但主观恶意较轻,整改态度积极。若机械司法,高昂罚金可能使该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甚至引发员工失业等社会问题。
面对“ 生态环境保护” 与“ 保市场主体” 的双重目标,合议庭将环境资源审判法庭“ 搬” 进企业一线,果断采取“ 府院联动+柔性司法” 组合策略:一方面,向企业释明环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与生态红线;另一方面,启动“ 府院联动” 机制,积极同某局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惩戒与帮扶相统一” 的个性化解决方案。在合议庭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适当调整罚款额度,允许分期缴纳;某企业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承诺切实履行环保责任。
这起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是襄城县人民法院拓展“ 府院联动” 机制应用深度与广度,服务绿色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缩影。
“ 人民法院通过‘ 府院联动’ ,有助于政府与法院之间良性互动,形成争议、纠纷多元化解合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张亚告诉记者。
据介绍,襄城县坚持常态化“ 府院联动”,2022 年起就成立府院联动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县长为召集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和安排相关工作。在此框架下,该县还建立府院常态会商机制,不定期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府检专题联席会议,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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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研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