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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2026 年/2 月/27 日/第 011 版文件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静
各位代表:
我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
见。
2025 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 ,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全市法院新收案件 64.4 万余件,审执结 62.07 万余件,同比分别增长 9.5%
和 8.6%,诉讼标的额 2095.3 亿余元。市高院新收案件 7322 件,结案 7545 件。
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
认真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 8534 件,判处罪犯 10966 人,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职责任务。
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严惩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ZZ安全。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惩处“ 霸占河道敲诈勒索” 等涉黑恶犯罪,判处罪犯 24人,执行到位“ 黑财” 金额 6849.5 万余元。加大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打击涉枪涉爆、涉黄赌毒等犯罪,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从严惩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妥善化解涉军纠纷,保障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 230 件 272 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干部 46 人。依法审理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甘肃省原副省长赵金云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执行死刑。认真落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依法惩治侵吞困难群众补助、套取粮食购销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求,严惩多次、巨额、向多人行贿犯罪。
依法惩治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销售“ 伪劣花生油” 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群众生命健康。依法惩治危险驾驶、高空坠物等危害群众出行安全的犯罪。依法惩处网络侮辱诽谤他人、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等侵犯公民人格权犯罪。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判处罪犯 1975 人,追赃挽损 9.1 亿余元。对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电诈的
10 人团伙、对最高法院指定审理的在缅北进行跨境电诈的 96 名罪犯从重处罚,依法惩治“ 代购黄金”、“ 兑换虚拟货币” 等新型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等原则,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促进改造自新,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与司法局共同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 2079 名被告人指派援助律师,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利。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全面听取、审查辩护意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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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1641 件,严格审查把关,规范审理程序,促进刑罚公正执行。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缓减免诉讼费,彰显司法温暖和关怀。
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服务保障天津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 十项行动”、“ 三新”、“ 三量” 等工作要求,强化司法服务保障,审结一审民事、行政案件 39.3 万余件。
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审结跨京津冀三地的涉产业承接、项目建设等案件 37871 件。市高院与京冀高院联签司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全市法院与京冀法院开展异地立案、联合调解、委托执行等司法协作 2.1 万余次。天津某融资租赁公司与北京某航空科技公司因拖欠租金发生纠纷,法院积极引导双方加强沟通,达成协议,促成握手言和,发挥各自产业优势,实现双赢共赢。武清、铁路等法院依托京津产业新城人民法庭、高铁站法官联络点就地化解跨域纠纷。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港产城融合发展。审结涉及 126 个国家和地区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687 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 70 件。充分发挥海事、自贸区法院专业化审判优势,审结涉航运、仓储物流、投资贸易等案件 39531 件。依法化解某租赁公司、某船务公司及 88 名船员的租金、工资欠付系列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发布“ 走出去” 企业风险防范司法指引、涉外案件诉讼服务指南,与市贸促会、仲裁委等单位强化国际商事纠纷联合化解,与南开大学等高校加强域外法查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协作,着力提升涉外司法能力水平。3 家外国公司因海上货物运输发生纠纷,主动选择适用中国法律和天津法院管辖,法院以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当事人对中国司法高度认同。
服务保障科技和产业创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4497 件,判决赔偿总额 3.9 亿余元。针对知产维权取证难等问题, 依法适用证据保全、 先行责令停止侵权等制度, 强化权利救济。 依法惩治 “ 傍名牌”、“ 搭便车” 等恶意攀附行为,对侵犯知名品牌以及老字号商标的行为依法规制。强化对技术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审结涉人工智能、装备制造等技术类案件 272 件。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手册》 ,与天津大学、知产保护中心等单位强化在生物医药等领域的知产保护协作,提升保护合力。主动适应天开园发展需求,南开法院加强天开园法庭建设,集中审理园区知产等案件, 津南、 宝坻等法院在天开津南园、 中关村科技城等园区开展多元解纷等服务, 保障天开园 “ 一核两翼多点” 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