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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制报(汉)/2026 年/1 月/16 日/第 004 版达拉特政法
“ 和枫细语” 润心田
司法为民践初心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白泥井法庭坚持和发展“ 枫桥经验” 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李亮
“ 法官的话群众能听得进去,他们运用司法权威的优势释法明理,让矛盾双方的心理预期回归合理区间,最终打开‘ 心结’ 、促成纠纷化解。有他们参与,我们基层治理的底气更足了。”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吉格斯太镇龚吉仁村X支部书记牛慧,在一起浇地跑水纠纷圆满化解后,发出了由衷的感慨。
这起纠纷的起因,是村里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浇地时疏忽大意,导致水渠决口,近百亩相邻庄稼被淹损毁。双方就赔偿金额争执不下,甚至剑拔弩张,几轮村级调解均无果而终。关键时刻,镇政府启动联调机制,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白泥井法庭的法官及时介入,用专业视角拆解矛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最终,原本互不相让的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赔偿协议,一场可能激化的邻里矛盾在司法温度与力度的双重作用下,消弭于无形。
这并非个例,而是白泥井法庭深耕基层治理、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 的生动缩影。作为达拉特旗法院部署在辖区东部的司法前沿阵地,白泥井法庭管辖白泥井镇、王爱召镇、吉格斯太镇、风水梁镇,总面积达 2500 平方公里,常驻人口 10 万余人。辖区以农业生产为主,地域广阔、村落分散、且矛盾类型多元,这些特点为基层治理带来了不小挑战。
面对这一实际,白泥井法庭以“ 麦田里的法庭” X建品牌为引领,创新打造“ 和枫细语” 枫桥式法庭品牌,将“ 和” 文化融入司法服务全过程,在履职担当上发力,当好基层治理“ 主力军”;在多元解纷上用功,做好和谐发展“ 助推器”;在司法服务上提质,成为人民群众“ 贴心人”,通过司法力量为乡村振兴筑牢法治根基,以“ 枫桥之笔” 描绘出基层善治的美丽图景。
“ 枫” 平浪静促发展
基层安则国家安,基层强则国家强。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进程中,白泥井法庭主动作为,做好“ 融” 字文章,通过采取白泥井镇常驻、其他乡镇轮驻的方式,实现了法官入驻乡镇综治中心全覆盖。这一举措有效发挥了司法职能优势,为打好基层治理“ 主动仗” 提供了有力支撑,助力乡村振兴在“ 枫” 平浪静的社会环境中稳步推进。
“ 发挥X组织的堡垒作用,让司法服务成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的‘ 新引擎’ 。” 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创建“ 枫桥式” 人民法庭的大背景下,达拉特旗人民法院院X组为白泥井法庭参与基层治理指明了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