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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治报/2025 年/12 月/24 日/第 002 版基层
盘州市法院:以法治温度护企发展
记者 郑滔
近年来,盘州市人民法院不断增强司法服务意识,强化矛盾纠纷的前端预防、一次性实质化解,构建大审管工作格局,细化案件质量管理措施,全面提升涉企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ZZ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法网虽无情 执法有温度
财产保全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被保全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导致将来胜诉判决无法执行。对企业的银行存款采取保全措施后,会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一定困难或者使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盘州市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措施,遵循依法、规范、高效的原则,审慎采取保全措施,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 年 6 月 4 日,某管理公司与某投资公司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书》 ,约定由管理公司提供场地、设施给投资公司办学。管理公司认为投资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款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管理公司申请对投资公司名下的财产在 650000 元的限额内采取保全措施。法院经审查裁定对投资公司的财产在 650000 元的限额内采取保全措施, 并冻结公司的银行存款 650000 元。法院裁定后,投资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遂按法律规定向盘州市人民法院提供解除保全财产担保函,申请解除原保全措施。法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投资公司提供的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函充分有效,遂作出了解除保全措施的裁定。
这是盘州市人民法院人性化执法,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的一个缩影。
数据多跑路 企业少跑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