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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日报/2025 年/12 月/29 日/第 003 版本市· 综合
与法同行,守护山海青绿
——福鼎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郑殷宁
山海相拥的福鼎,得天独厚的生态是其最宝贵的财富与民生幸福的底色。守护这片“ 青绿”,已成为社会各方的共同责任。然而,当生态遭遇“ 伤病”,司法该如何作为?福鼎市人民法院以行动作答:化身“ 生态医生”,开出“ 复元处方”。这张处方上,既有惩治违法、修复环境的“ 治标” 之策,也包含部门联动、系统治理、普法宣传的“ 治本” 之方,力求为受损的自然生态标本兼治,筑牢司法保护的屏障,全力护航这方绿水青山。
司法“ 精治”:
破解生态修复难题 守护自然基底
海洋生物多样性与种群可持续发展,是生态系统稳定的重要保障。红树林作为“ 海洋卫士”和“ 固碳能手”,更是福鼎的天然瑰宝。福鼎法院将红树林湿地司法保护作为重点,以专业化审判为基础,积极探索蓝碳司法保护的新路径。
“ 我知道自己的行为破坏了海洋生态,愿意承担修复责任。” 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庭审中,被告人汤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当庭表示愿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考虑到汤某缺乏相关修复能力和条件,承办法官以替代性修复理念为引导,让他自愿缴纳
89000 元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用于福鼎市域内 4450 亩红树林投保蓝碳生态保护保险。
以此案为契机,福鼎法院联合林业局、保险公司举行福鼎市域红树林“ 司法+行政+保险” 生态保护签约仪式,成功完成全国首单红树林蓝碳生态保护保险理赔,有效破解了生态损害案件中“ 修复难、监管难” 的长期难题。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修复工作体系,福鼎法院还创新构建了生态修复性司法“ 1234” 工作机制:以一个原则促进主动修复,用两个机制强化协同治理,依托三项举措推进科学修复,通过四步流程保障修复实效,为生态修复工作提供系统的行动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