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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店哨点监测作用的调研报告
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零售药店成为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尤其是“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充分发挥了药店的“哨点”监测作用,也对药品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强的使命。除了规范药品经营、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之外,如何更好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如何更好助力疫情防控,对于药品监管人员来说,既是责任也是挑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我区药店及监管现状
目前,我区共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447家,其中连锁直营162家,零售单体285家,15个镇街均有分布,大多集中于……;……等偏远乡镇分布数量较少。
辖区药店已全部注册使用XX市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实现了“四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销售端全覆盖。系统数据显示,日均“四类药品”销售数量6000条左右,购药总人数4500人左右。监管端方面,药品科为辖区镇街政府和各市场监管所建立了监管账号,各级监管人员可随时登陆查看系统,筛选异常购药人员并开展排查。
二、实践效果